却生在了一个上了床也未必会有结果的年代。《万雨墨日记》
对情人节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概念,还是夜卿若上初二的时候,那是刚过了年学校开学,她亦如往常的背着自己的黑色双肩书包,别的同学都很少有背双肩书包的了,基本都背着单肩书包,所以背着双肩书包,而且又不是和其他女生一样充满可爱和鲜艳颜色,在人群里就显得格外的扎眼了。
那天上学下了校车,背着她那类似登山包的黑色双肩书包,她手里还拿着从书店租来的一本厚厚的玄幻小说,习惯的将空着的手放在肥大校服的衣兜里,才有安全感。
和几个熟悉的同学微笑着打了招呼,就想往自己所在的班级教室方向走。
被一个比自己高出很多,穿着学校篮球队球服的男生挡住了去路。
男生的皮肤是常常在阳光下训练的健康小麦色,长的十分阳光,声音处在变声期,说起话来有些低沉。
“毕同瑞。”男孩笑得有些羞涩低着头看着女生里来说,一米七的身高,已经是上体育课,或者课间操的时候都是站在前面两个的,不过和自己对面占着,刚到自己肩膀的身高,还是显得有些娇小。
天蓝色的校服放眼望去,这个学年随处可见,而且传言是所有学年校服中,最丑的校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的可是她却没有穿校服的裤子,而是穿着黑色的牛仔裤让她看起来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可是却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精神,还带着些女生身上少有的英气。
原本只是略低着头看着她自己脚上海蓝色的运动鞋,她有些惊愕的抬头看着男孩,似乎没明白男孩是什么意思。
拦住了自己的路就是为了告诉自己名字?
夜卿若眨了眨眼睛,迷茫的扬了扬头,看像男孩。
男孩将手里的那个学校小卖店卖的白色卡通信封,塞在了夜卿若手里。
住校的学生平时是不能离开学校的,学校的小卖店有所有学生日常需要的东西卖。
夜卿若愣然的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信封,又看了看那个将信封给了自己,就有些落荒而逃跑掉的男生背影。
撇了撇嘴,将信封夹在了自己手里拿着玄幻小说里回了教室。
坐在座位上,将自己上课需要的书本和笔记本准备好了,从玄幻小说里拿出了那个叫毕同瑞的男生给自己的信封拆开。
雨墨:
第一次在篮球场上看到你,就想认识你。运动会的时候看到你跑了八百米,还跑去扶同班的女生,我就过去帮忙扶,你笑得好美。
经常在班级的窗户偷偷看着操场上的你散步,打球,每次校队训练看到你坐在双杠上看着篮球场比赛,就会脸红的想是不是你在看着我。
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暗恋了你这么久,终于暗恋了你一年后的情人节对你说了出来。
我的初恋。
信上写的不多,一张大笔记那么大的信纸上,空白了大片。
那是比自己大了一年的男生,字写得并不是很好,体育生而言,也算可以了,夜卿若的视线落在了男生的班级,男生写得班级,是学校重点班。
那是夜卿若第一次被人告白,第一次收到情书,第一次知道情人节是人们情侣告白的好日子……
后来夜卿若拒绝了男生,但是他们成了最好的死党,他们一起打球,一起吃饭,一起吃饭,可是也正因为如此,夜卿若成了女生们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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