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她表现得太过从容,反倒令原本从容的人觉得不适。半晌后,斗笠男主动开口:“你不觉得奇怪?方才那妇人为何要杀你。”
她咽下一口兔肉,抬眼看他:“有什么奇怪的,不就是为了钱?”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此刻神情,好像要从她脸上看出朵花来,看了好一会才转开目光道:“你想错了。”
她将骨头一丢,舔了舔食指,又拿起刀子去割肉,一边道:“那你说说。”
“你以为,那妇人是为了千金令才埋伏于山野中,杀了茅屋里的一家三口,做了这场戏与你看?”他说话时语气是淡的,神情也是淡的,“但恰恰相反,那妇人就是茅屋的女主人,躺在血泊里的,正是她的丈夫与孩子。”
她似乎愣了愣,又像是明白了什么,恍然道:“那她是将我当成杀害她丈夫与孩子的凶手了?”
“不,她没有。”
她挑眉,一个略带疑问,示意他继续往下说的表情。
“因为杀死那两人的,是她自己。”
她一口兔子肉刚咽下去,听见这一句似乎噎了噎,一张脸涨得通红。刚想伸展手臂好让那卡在喉咙里的肉快些下去,对面斗笠男衣袖一挥,一股风绕过她的前襟转而击在她的后背。
那风不轻不重力道刚好,然后,肉就下去了。
她长出一口气,却无甚感激的意思:“吃饭时候别下猛料,不知道会噎死人?”她翻翻白眼,“你说凶手是她自己?难不成她为了钱连丈夫孩子都可以不要?”
“天下之大利最大,利益面前如此取舍,有何不可?当然,或许其中另有隐情也未可知。”
她似乎对那妇人的事不做关心,也并不好奇他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只是冷笑一声:“是,天下之大利最大,那么请问你抓我,利在何处?”
他食指朝着她身后山脉遥遥一指,一个极具力度的手势:“远处。”
她将手中腿骨咬得咔咔响,切齿道:“我不喜欢打哑谜,你最好痛快点说明白。”
他瞟一眼被割得残缺不齐的野兔:“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帮助朋友等同于打击敌人,那就是我的利。”
她叹了口气,又一个自说自话要当她朋友的,古代人都很缺朋友吗?不过……敌人的敌人?他跟那个“艳舞门”有过节?
她仍旧觉得斗笠男的出现很是蹊跷,也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他的帮助,但能少一个敌人,尤其是一个看上去很厉害的敌人,总归是件好事。
她丢掉啃了一半的兔腿,抓了把草抹去手上的油渍,满意地拍拍手道:“那好,你打算怎么帮我?”
“很简单,千金令只在南国的土地上生效,离开这里。”
她虽不清楚离开南国去到北地需要多长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路必然遥远凶险。
他见她似乎不大认同的模样,补充道:“我可以护送你,保你一路无虞。”
她扬了扬眉,不置可否。
他眯起眼:“你不信?”
“我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我要的不止这些。我要找回我失散的同伴,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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