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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仆从非常认真的分类了证书,满意的点了点头:“行。就你吧。反正听说你们番红的雇佣兵还是非常有水准的,既然合作,那我们也会用人不疑。”
霍曼:“……”哥们真的就看了看这几张纸就相信他有水准了!想当初自己从内星系出来也是这么傻b的吗?
“不瞒你说,少爷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前两天带来的保镖一时不慎,被家族里抓了回去,我们甩掉了追兵,跑到了这里。少爷在这边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会在番红停留,长到几个月,短到几周,这段时间需要你作为保镖保护。”
逃婚?怪不得丹迪坐立不安的感觉。
霍曼咂舌,生为向导果然倒霉。若是他留在内星系,结果想必也和丹迪差不多。
可是从丹迪向自己求爱的经历看,他不是并不排斥和哨兵结合吗?逃哪门子婚?
“是,那我们的钱是怎么算?”
丹迪这时候走出了套间,对霍曼连个点头示意都没有。
霍曼倒也不介意,视而不见总比认出他是谁强。
仆从闪烁其词,提都没有丹迪是向导的事情。霍曼也乐得装不知道,等着仆从把条件一讲。当下他就决定冒着被查的风险干这活了。
报酬非常丰厚,雇主相当好宰!根本就是土财主散财来了!
在银蔷薇的时候,霍曼可没记得哈伯家族这么有钱。一跃王子变*丝之后,拣着个贵族金大腿就想抱上去。
两天后,霍曼再次为自己明智的决定点了赞。
这活计清闲到没有事儿干。本来就是叼着营养液,跟着主顾蹲点就好了。
而主顾丹迪不知为什么丝毫没有原来活络的性格,反而有点像原来的霍曼,从不外出交际,死宅在家里呆了两日。
没准是认定番红这穷乡僻壤的鬼地方没有贵族?所以懒得交际?
那么他逃到番红干什么?
丹迪是个聪明人,而逃婚路线也绝对是提前策划好的。可这几天里,丹迪只住宾馆套间,那就是并没有想要在番红的定居的意思。
可不打算长住,每天待在宾馆,却说自己在番红有事,这是有事的样子吗?
吃过午饭的霍曼,正要前去房间继续当雕塑,还没推开门却听到里面那个仆从阿本和丹迪争执的声响。
一时疑窦升起,霍曼很不要脸的没有推开门,开了一个缝隙附耳上去。
“少爷,我们还是回去吧!嫁给安东尼也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比三王子差多少……”
丹迪冷笑一声:“没有差多少?差出了一个银河系呢。三王子必定是王储,更是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王子。我若是能成为他的向导,那能是一个卡布里伯爵夫人能比得了的?!”
霍曼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三王子?丹迪留在番红和三王子有什么关系!路德维希那个家伙不在中央王都吗?军部的费格斯都说了他不会来。
丹迪可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可比精明的老哈伯更擅钻研多了。霍曼感叹,当初他把目标定位为自己,就是冲着后位去的。现在丹迪估摸是听说了什么风言风语,所以跑过来想要接触三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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