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与君》……与君相遇,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幸……其实《与君》才是狐妖真正想说的吧。与君遇,愿承君三诺,永世不改……
风曲容突然觉得陌烟真的和那个人很像。在惊才绝艳中包裹着高傲的孤独,宁可被隔离于繁华,也不愿为了这份孤独而置身于喧嚣,宁可这样的转身而过,踽踽独行。他们都像那书生理所当然地为他人牺牲,深深地爱着他爱的人,义无反顾地守着他爱的人,却如此残忍地无视了爱他的人,也许根本谈不上无视,而是未曾回首看到他们爱的存在。他就这样自私地爱着那么几个人然后带着他高傲的孤独越行越远……你连呼唤的机会都没有……因为那样的他,你根本就走不进他的……世界。
而自己会不会像那只狐妖那样,默默地守护,最终却也只能止隔于朋友的界限。可是,自己可不会那么容易满足,我是杀戮者,掠夺者,不达目的不择手段……
“容兄,你在想什么?”
“……嗯?你说呢?我认为《与君》根本不适合赠与知己。”
“……?为什么,自古它不是一直如此定义的吗?传说中书生和妖狐的感情称不上知己,那还能算什么?”
“唉……”风曲容一合折扇略似忧伤地把握其折扇上的吊坠,“的确,你对书生的感情把握的很到位,琴音很真挚,很诚恳。”
“那有什么不对?”
“你没错,但是你越没错,你弹得越到位,这首《与君》却更加的悲剧……”
“悲剧?”
“陌烟何不以妖狐的立场来弹一此曲?其中的悲剧你便会自然明白……好了,今夜已晚,在下先告退了,陌烟你自行领会吧。”
风曲容笑得一脸温柔。
看着那个儒雅的男子离开,陌烟一脸的不解。便试图从新以妖狐的角度去弹奏这首《与君》……
与君遇,幸之。呈百载轮回,渡忘川弱水,饮半盏孟婆汤,尽前尘后世,往生此世红尘,春秋几载,与君邂,……
琴声戛然而止,半盏功夫后,陌烟甚是愤怒的离开了凉亭,徒留那随风而鸣的好琴……
第二天一早,席莲如愿地没有看见风曲容,算是送走了一座瘟神,无论是随了阁主的意愿,还是随了本心,风曲容是不能呆在这里的,不然终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这种感觉席莲非常的清楚。
乱世逐鹿争雄免不了多少的牺牲品。还是不要自以为是的跳入这龙潭虎穴,这不是谁都下得了的局,一有差错便是粉身碎骨,席莲是没有心性再来心力交瘁一次了。
焚香品茗一切照旧,只要守着风满楼便好。
“呦,楼主今天倒是好雅兴,什么事让您这样舒心啊。”蝶絮迈着莲步,晃着那抹妖媚的红色嬉笑道。
“天晴了,我自是高兴,没有什么为什么。”
“什么什么天晴了?!”百灵一头扎进来。粉色的百花裙像画卷一样铺开,带着青涩的芬芳,炸了满堂□□。头间叮当的发饰更像挂在小鹿脖间的铃铛,都兴奋地打着颤儿,叮叮当当好不热闹。
“小丫头,我是说天晴了,我们出去郊游怎么样?”
“郊游?真的吗,百灵已经好久没出去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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