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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把汗,她纵然辩才再好,在这个当口跑去邻国不是找死吗?何况与敌国谈判又不是讲学问,她能活着回来么?

董肖佚没打算活着回来。

她当时有些心若死灰,年少轻狂觉得生无可恋,若还能在临死前给百姓做点贡献那就再好不过了。管他呢,搏一搏运气好了。

邻国是游牧民族,无耕种习惯,也对耕种实在没有什么天赋。董肖佚带去的是几大车的良种,以及几位开渠种植高手。

她这一去,三载未回。

领国的王愿意放她回去那时节,也是秋收,她走在阡陌之间望着熟透的沉甸甸的稻谷有些慨然。

她这一回,两边才真正握手言和。襄王鼓励两边互通贸易有无,双方都博个共赢。那边的王却似乎许久才想通这个问题,商量着说:“也好,但是——能不能将你们的董大人再借来使两年?”

襄王回曰:“不能。”

董肖佚自此再未去过隔壁国家。

在那边的三年,因不能好好吃好好睡,拖垮了她的身体。她回朝之后觉得很多面目都陌生了,也不想与很多人有来往,她想念老朋友,便给沈英写过一封信,她说:“小子,真羡慕你去做了京官,不必在这地方吃苦。”可是沈英这个没良心的没有回她。

董肖佚想,也许不论在哪儿,大家都有各自的苦,没有什么好比的。

这时候,距离襄王大婚已是第四年了。

董肖佚一直觉得,这是与她没有什么干系的事情。

她真的无所谓了,反正也不奢求有人在意她。

就像那一年,年仅八岁的自己,早晨因为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碟子,被姨娘打了半天,被骂为什么要浪费老爷的钱去念书。她脊背上伤痕累累,却也不敢同父亲告状,又担心去迟了学堂会被先生罚,便当头淋了几盆水,孤零零去了学堂。

所幸,当时有人在课间给她递了一条毯子。

☆、98【番外】第三篇

沈时苓十八岁便出门帮爹爹收债,沈老爷开了个类似钱庄的铺子,放贷收高利,若到时间还不上,或以房产抵,或以珍宝抵,甚至还用过人来抵。

不过这行当时间做久了,尤其是在不缺钱的情形下,是个聪明人都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沈老爷自然也不例外。

沈时苓十九岁那年,便出门帮爹爹收最后一门债。

欠债的是华阳城严秀才家。

严秀才早年考过乡试,且还给他中了,没料之后一直考试失利,便再也没往上考过,所幸家门还算富裕,家里老父见他也不是高中进士的料,眼见他年纪也不小,便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娶了个夫人,又给他两间铺子,也算是成家立业了。

顺利的是,严秀才家很快添了丁,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夫人生下个小男婴,那个夏天,家里的金银花都多开了几茬,喜鹊都上门落户了。

严秀才一心想要培养出个考试高手来,便给孩子名字里添了个“学”字,问问夫人意见,夫人便说:“叫学中罢。”严秀才对夫人百依百顺,便依了夫人建议,给孩子起名叫严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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