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承之今天起得很早,他一个人烤了几块面包配着牛奶吃完后打算去艺术博物馆参观一下。SantaBarbara是一个很热闹的城市,有五个大型剧院和六个博物馆。每年七月份会有为期十天的体育节,不过现在才六月份,游客相对少一些,这也是方承之想要的。等人多了他就该回国了。
下楼后穿过甜品店正要走向大门口,方承之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人冲他招招手,然后跑过马路推开门进来,“承之早啊!”
方承之不知道自己是要先纠正她对自己的称呼还是先仔细瞅瞅明筑今天的穿着。总体评价,一言难尽。
明筑看见方承之站在那里不动,他略兴奋地右手一挥,“Punkstyle!”
明筑今天走的是朋克风,不仅仅是眼角还花了点烟熏妆,这是他拜托房东女儿给他画的,脖子上戴着两个皮圈,上面全是尖锐的铆钉。皮衣皮裤上也都是铁链子,走起路来还铛铛的响,也就脚上的一双靴子还算神气,鞋底估计是很硬材质,走起路来哒哒哒的。
方承之叹了口气,闭了闭眼靠在了后面的桌子上。明筑有些奇怪,他出门的时候房东女儿还大呼酷毙了激动得不行,怎么方承之一副惨不忍睹的表情?他当时在酒吧不也是皮圈,皮裤之类的吗!
明筑戳戳方承之的胳膊,“承之,你不觉得很酷吗?”
方承之os:我心里很苦。
明筑其实自己也是第一次尝试这种风格,看到方承之好像不太喜欢就说:“太糟糕了吧哈哈哈哈我也觉得很奇怪。”
方承之努力让自己做到平静毕竟面瘫人设不能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还好,但是你还是换掉吧。”
明筑赶紧下了这个台阶,“我也是穿着怪不舒服的,太紧了好热,我马上去换掉啊!”
明筑刚要出门就撞到了老板娘,老板娘是一个四十出头微胖的女人,笑起来很亲切很温暖,明筑天天来她也算认识明筑,此时看见明筑这身打扮大呼ohmyGod!这太酷了!
明筑一脸问号,哈喽???我听错了???
老板娘没管明筑僵硬的表情,她放下包就一脸惊喜地摸着明筑的皮圈和衣服,“oh上帝你太酷了!我觉得你的眼妆还可以更浓点!皮衣可以贴点骷髅logo的布贴!”
明筑一脸懵地说了谢谢,然后他就听见老板娘的下一句话,“我那死去的死鬼丈夫年轻时也是这个风格,简直太帅了!我就是被他的风格吸引了才嫁给他的!”
“噗。”方承之终于忍不住转过身子笑出声。
“啊哈哈哈,太巧了对吗,太巧了。”明筑嘴角抽搐地笑着,一边笑一边后退,直到碰到了方承之的手,他握紧方承之的手,“快,快带我上去换衣服。”
方承之只好带着明筑上去换衣服,明筑一边上楼一边往楼下看,老板娘还站在楼梯口朝他挥手,吓得他赶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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