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无窗口户的存在,他「匡啷!」的一脚踹破玻璃,扯着胡鼠跃到外头,眨眼间跑远。
胡鼠在原地怔个几秒,「这头疯狗!」他恨恨的骂,也跳出窗户,追了过去。
「怎么又来了……」
十方心痛的看着前阵子才刚重新装潢好的店面,后悔自己不该雇用那头疯狗。「阿杰。」他叫来店里的员工,「玻璃窗还有鹿头他们的餐点,全加在狂犬的欠债上!」只好买件女仆装把狂犬塞进去,让他招揽更多顾客作为补偿。
脏狗。有记忆以来,旁人就是这么叫他,自然而然的,狂犬以为自己或许真的是条狗。
逃到黑街后,他的确也像狗一样的翻垃圾桶、向人讨要食物,睡在寒冷的马路边,艰难的在这条暗不见光的街道里挤进一丝自己生存的空间。
为了半条发霉面包,将合伙行抢的同伴打得头破血流,那时,人群指着他叫骂:「你疯了!你是头疯狗!」那之后,疯狗,成为旁人对自己的称呼。
后来他有了力,有了能一击砍下对手头颅的力量,这条街的人,开始称他为狂犬。比起其它的,他最喜欢这个绰号,听来有股狂妄无畏的豪气,于是将「狂犬」认定为自己的名字。
但黑街的人们多半还是讥讽的「疯狗」、「野狗」这样喊他,笑他疯、说他有病,看到他出现立刻把门甩上,好像他生着一头烂疮,而且满身跳蚤。
人们以为他不睡觉,却不知道他睡不着的原因,谁会去在意路旁肮脏的野狗?唯有小乔,这大城市来的青年,认认真真的唤他「狂犬」,一次也没有嘲笑过自己,一次也没有。
「呼!呼……」
街景自眼前飞快掠过,狂犬哑声喘息,飞扬的发梢甩开汗珠,迈出的步伐在地下道内踩出重重回音。他从地下道穿越象征疆界的地铁线,近入东区。
他的出现立即引来东区居民的注意,人们从他腰间配戴的两把波伊刀认出他就是西区有名的头痛人物,恶名昭彰的狂犬。
消息一下就传了开来,好事者结伙上前围堵,二十来人接连出现,将他困在街口。
「疯狗!你闯入东区有什么目的?!」「哈哈!小狗狗,你该不会是迷路了吧……」「吵死了吵死了!别挡路!欠杀吗!」狂犬挥动刀刃威吓,他凶狠地咧着嘴,犹如对敌手低吠的恶犬。
「扑通!扑通!」涌动的血液彷佛化作火焰,在身体里腾腾窜烧,心跳声震耳欲聋,令人不得安宁。
「要打一起来,老子没闲工夫浪费在你们这些杂碎身上!」小乔犹豫许久,终于提起勇气,夹了一筷子的夫妻肺片送到嘴里。
「呼、呼……好吃!好吃但好辣!」花椒的辣麻冲上鼻腔,呛得小乔赶紧灌茶喝,他什么都不怕,就是怕辣。
「你不吃辣吗?那太可惜啦,这道夫妻肺片可是碧心小馆的名菜。」餐桌对面身穿墨黑西装的男子轻笑,也夹了些油亮红辣的牛肚到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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