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二逼的人,傻逼的智商,人如其名的充满了乡土气息与不可救药的味道。
那天的不愉快之后,我一直忍耐到了小叶的婚礼。
我知道我这把算是彻底陷进去了——或许五年前我就已经陷进去了,只不过母亲把秦叶赶出国了,所以也就算了念想。
我之前见过小叶的母亲,整个就是一穷苦人民大众,那种菜市场和菜贩吵架青菜是两块钱三斤还是一块五二斤的那种小老太太——说他是影帝秦叶的母亲,是个得有十个整不相信。
但是她让我见识了正常家庭中的母亲应该是什么样的。
我并不觉得我母亲那样能称为全世界母亲的代表,如果是那样的话,那这个世界到现在还安安稳稳的真是个奇迹。
那天婚礼我站到小叶对他说:“我来抢你了,你满意了么?”
然后小叶抓着我的衣袖回答我:“带我走。”
我知道他要的一直都是这个——让我在全世界人面前宣布我为他着迷我为他疯狂我为他不顾一切,再也没有退路。
离开教堂之前,我看了一眼我那充满了贵族气质,即使已经发生了这种事情也面不改色的母亲,再看了一眼似乎马上就要昏厥过去的小叶的母亲和她身边那个气得发抖的应该是小叶父亲的男人。
小叶果然还是任性啊,将他生命中可以说是最不能见光的这一部分猛地撕碎了丢在烈日之下暴晒。
大概是因为今天晚上的手术——我说的是美国时间,毕竟心脏移植手术并不是什么轻松愉快的小手术,手术本身就存在一部分的风险,术后的排异反应也令人担忧。
令人意外的是,李翠翠那个疯女人也追到美国去了——这让我对她的印象好了不少。
我们看着小叶被推进去,然后看着他被推出来。
小叶那个叫安德森的朋友倒是没多少担心,始终都在没心没肺的骚|扰李翠翠。
小叶醒过来之后,和我疏远了不少,有时候我看着他,他的目光也躲躲闪闪的。
李翠翠那个白痴女人都看出来他不对劲了:“景大人渣,影子怎么了?”
“大概是经历了生死挣扎,所以顿悟了。”我随口胡诌,得到了一对白眼。
怎么了?
还能是怎么了——到手了就不觉得好了呗。
小叶从认识我到现在快有十六年,因为被母亲丢到国外去自生自灭而性格大变之后,改变成的性格和我有三分相似——用李翠翠的话来说就是小叶那点人渣败类性格都是从我这里拷贝过去的。
——我觉得李翠翠说得很有道理,最起码我把自己的性格套用在小叶身上解读他的行为时,顺畅的跟女娲造人似的(一甩胳膊的事儿)。
我在遇上小叶之前……准确说是心甘情愿被小叶套牢之前,我对于情人(或者床伴)都是——感兴趣、追、追不上、更感兴趣了、死皮赖脸追、追上了、玩够了、不感兴趣了、甩了。
目前小叶对我的态度就处在“不感兴趣了”准备“甩了”的程度。
我会让他甩了我么?
——当然不会。
小叶虽然任性了点、别扭了点、爱钻牛角尖了点、做事考虑的少了点……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挺善良的,而且还有点不自觉的小圣母。
这种性格的人挨骂了之后(据说心脏病就是因为挨骂犯得),就只会自责。有人表现得楚楚可怜而且还是因为为他奉献而受伤的话,他就会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不用据说,齐萍就是这么把小叶套死的)。
所以,我给自己定位了新的角色——一个改过自新的了解一切却沉默寡言的忠犬一样的角色。
这种角色虽然平时受气多了点,但是就是因为平时太老实了,偶尔做点过火的事情也都会得到原谅,恩,就算是故意的也会因为一向良好的记录而被认为是无辜的。
这么一个角色真的非常非常适合我。
事实也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小叶看着我的眼神越来越歉疚,后来他更是借口“马上要过年了安叔一个女孩子跟我们两个大男人在美国混着不如回去和家人团聚”这种理由把李翠翠那个祸害扔回了中国,然后特别电视剧情节的在和我一起看完春晚之后告诉我:“哥,我不爱你了。”
我回答他:“哦,我知道了。”
然后小叶的表情就瞬间纠结了。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觉得我用这一句话就已经赢得了百分之六十的胜利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又卡文,还赶上考试,你们真的不用太经常刷这文……==反正半个月肯定彻底完结就是了
☆、接受不能
金禹坐在熊沫沫办公桌对面,用修甲刀挫着指甲:“秦叶和景洪都回来了。”
“我知道。”熊沫沫头也不抬地说,“用不着你在这里多嘴,该哪里去你就给我滚哪里去。”
“别这么说嘛……”金禹巧笑嫣兮,一边说着话一边起身坐到了熊沫沫的办公桌上,“这里可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多好的机会……嗯~?”
“少在这里发|骚。”熊沫沫把一个文件夹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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