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能够在原籍生活下去的,都不会想要离开。
祁明诚觉得跟着沈灵做事很舒服,因为他们两个都不会成为对方的猪队友,反而能查漏补缺。最重要的是,他们的三观也颇为一致。如果可以忽略彼此身份背景的话,他们倒真能成为一对好兄弟。
额,这个必须是真兄弟了,绝对不是像赵成义那样的义兄。祁明诚表示自己必须是很有节操的。
祁明诚把自己准备好的手稿交给了沈灵,上面记录的全部是他在军营中听来的真实故事。他对祁明诚说:“这个可以拿去刊印,不用署我的名字。”他的《祁迹》第一卷已经刊印成册了,如果这个东西还以他的名义发表,那么他说不定会被一些人注意到。此时的祁明诚最好能够保持应有的低调。
沈灵拿起手稿翻了翻,起初以为这又是什么商业计划,看了个开头后才知道自己想错了。等到快速地把第一个故事看完,沈灵大约已经领悟到了祁明诚想要表达的意思。他郑重地把手稿收了起来。
沈灵不信什么天命所归,然而他却相信人心所向。祁明诚的手稿真是太合他心意了。
两个人很有默契地相视一笑。
看着沈灵眼下的青灰,祁明诚想着沈灵身上背负着的重担,忍不住劝了一句:“你要好好吃饭,还要好好休息,很多事情是急不来的。”他担心沈灵年纪轻轻就把身体弄坏了。沈灵还没娶媳妇呢。
说到娶媳妇这档事,沈灵如果想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媳妇,那么他肯定要等荣亲王成事后才能成亲了。毕竟,沈灵此时还是一个身份见不得光的人。他全心全力地助着荣亲王,好在用祁明诚的眼光来看,荣亲王算得上是一位不错的主子了,至少他登基之后的几年,始终不见他做出宰杀功臣的事来。
沈灵谢过了祁明诚的关心,想了想又说:“被我派到南婪那边的人都是我的家仆,其中主事的那个叫乐山。等你过去以后,这担子肯定是要移交到你手里的,若是你看得上乐山他们的能力,那么把他们留在身边也行。若是你看不上,那就直接把他们打发回来,我这里还有一些小事让他们去做。”
祁明诚是个人精,立刻明白了沈灵这话中的意思,笑着说:“你知道的,我手里能用的人还是太少些,所以他们当然要留在那边帮我。你手里若是还有什么可用的人,不如现在也一并给了我吧!”
“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沈灵摇了摇头,“不过,上回乐山联系我时,给我送了一个人过来,是个南婪的孤儿。他如今已经会说一点我们的话了。你可以把他带在身边,跟着他学一点南婪的话。”
这可真是帮了祁明诚大忙了!祁明诚原本就一直有心想要多接触点南婪文化,然而那边的语系非常复杂,且文字也自成一套,哪怕祁明诚能搜罗到当地的书籍,他自己也读不懂。因此,他原以为自己一行人到了南婪后,还需要再艰难地适应一段时间,没想到沈灵现在就给他弄了一个小向导过来。
挥别沈灵后,祁明诚就带着小向导继续赶路了。小向导才十三岁,名字音译一下听着像是“兜兜森”,小向导说叫他“阿森”就可以了。大概是因为南婪那边日照强烈吧,阿森的肤色有点深。他很羡慕祁明诚的白皙。哦不,祁明诚那种白皙是阿森根本羡慕不来的,所以他更羡慕包春生的“白”。
要知道,包春生已经是祁明诚这一行人中肤色比较深的那个了,他只比阿森白一点儿。
不过,其实祁明诚反过来也挺羡慕阿森的肤色的,因为这是健康的古铜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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