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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还有比一大早见到太阳光更朝气蓬勃的事吗?

覃政甩掉了那颗泪珠,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跑到水坑去洗脸,带着那匹病狼上了路。

长路虽漫漫望不到尽头,可是一切希望,总归是有希望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九十一、葡萄酒

覃政在多年之后仍记得那天,天空非常的蓝,是真正的万里无云,配着一颗精神抖擞的圆球,有些燥热,但倘若泼一些水在身上却是非常舒适,像情人间一个肌肤相亲的吻。

可他那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捡到小鹿的骨头之后又过了十七天,在第五天的时候覃政就把骨头给扔了,毕竟派不上用场。

他解开围在腰间的衣服,把骨头丢到一旁,顺便闻了闻衣服,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各式各样不美好的味道糅合在一起,其中最呛鼻的是腥臭味。

是那具年轻残骸留下的味道。

他往前走了几步,发现病狼绕着骨头打转,骨头鲜活的香味已经很淡了,于是它就使劲的舔,可惜它口水不多,舔得自己口干舌燥那肉的香味还是模模糊糊,缠缠绵绵。

覃政催促了几声,它竖起耳朵瞧了他几眼又很快垂下头去,死命地舔着骨头。

覃政无法,只好把骨头给埋了,断了它的想念。

那病狼舔了舔湿润的土地,焦躁地在它上面踏来踏去,最终还是跟着覃政走了。因为衣服上有肉香,它便刻意的与覃政挨得很近,一旦他坐下休息更是腆着脸皮凑过来东嗅嗅西闻闻。

覃政已经不太思考生命的意义了,思考太累,生命的意义对他来说只是个负担。他把病狼的头推开,拿起衣服放到鼻尖又闻了闻,记住了那股混杂着汗臭草土和腐肉的味道。他把衣服丢开,没出息的病狼就像是抢飞盘的狗一样蹦了出去,留下他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地上,这里的地有些潮湿,阴冷的湿气从背上一直窜到后颈。

有那么好一会儿他什么也没想,只觉得困意铺天盖地的来,而神智殊死抵抗,他一会儿像是个战场的士兵感到焦虑和痛苦,一会儿又像是个看热闹的缺心眼发出了阵阵快意的嘲笑。

在他觉得自己快睡去的时候突兀的想起了被埋葬的骨头,真可怜,骨骸都没有了,没什么活过的凭证,只有衣服的腥臭味还残留着。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味道怕是去不掉了,它的生以这样一种奇特的形式保存了下来。

覃政心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他心里这么念叨着,慢吞吞的撑着地站了起来,也许是站得太快,眼前一片黑,他闭上眼几秒,才恢复了正常。

覃政没有在意,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发现了不对劲,他恐怕是发烧了。

糟糕透顶。不幸中的万幸是低烧,没有上升的趋势。

发烧之后他觉得自己一下子虚弱起来,非常想喝水,喉咙干的像火在烧,可是没有水,一路走来遇见了三个干涸的水坑和一点儿湿润的泥土。

覃政晚上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最终盯着蜷缩在一旁的病狼才进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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