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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路离开没多久,曲谌就回来了,林森开门时还有些惊讶:“这么早?”现在才六点半,下班时间京城的交通状况一向不佳,林森简直要怀疑曲谌是开飞车回来的。

“今天没什么事,就提前下班了,”曲谌进门,换了鞋揽着林森的腰进屋。

“不错嘛!学会早退了!”林森满脸的赞赏。

照理来说早退这种事不该被提倡,但曲谌一向是加班时间比休息时间多,工作在他的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太大,这样不是不好,但林森不太赞同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希望曲谌能将自己的脚步放缓一点,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

林森对待事情的反应常常在曲谌的预料之外,曲谌早已习惯,如今听到林森这么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的。

他无奈地笑了下,拍拍林森的头:“要换衣服吗?”

林森有时候会很奇怪,为什么曲谌总喜欢摸他的脑袋,在他看来,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身高差比较大的情侣身上,但他身高一米七八,并不比曲谌矮多少。

于是林森捂着头有点炸毛:“别老摸我头发,今天刚做的发型!”

因为要参加活动,林森今天穿得比较正式,就这么出去吃饭林森有点不习惯,于是回房间换了身休闲点的衣服。

他换了件白色t恤搭配蓝色的直板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板鞋,又拿了顶棒球帽,这身装扮再戴上墨镜也不会显得突兀,就是普通的年轻男孩子的打扮,又有点潮,就是看着挺嫩的。

林森面嫩,二十六快奔三十的人了,看起来还跟十几岁的少年一眼,跟一群二十出头的演员搭戏也很合适。

曲谌看起来比他更成熟一些,不光是穿衣打扮的原因,他的心态比林森更成熟,气质又稳重,就算是空降万宝集团,那身气势也能唬得住人。

林森就不行,让他演个皇子龙孙还行,终归是电视剧,不说十分,他总能演出五六分感觉。但要是像曲谌那样接手一家公司,一时装过去了,时间长了肯定会露怯,压不住阵。

林森手上拿着墨镜,站到曲谌面前,笑容灿烂:“怎么样,帅不帅!”

前两年林森想把自己往成熟了折腾,成天梳个大背头,衣柜里全是黑白灰三个颜色,生怕自己看起来年纪太小。这两年心态倒是有了转变,穿衣打扮更加符合他这个年纪的青年,衣柜里衣服的颜色增多了,发型也变得多了。

“帅!”曲谌倾身在林森脸颊亲了一口。

林森大笑,斜眼看他:“你不去换一件衣服?”

曲谌还穿着西装西裤,大热天的,他真怕曲谌中暑。不等曲谌回答,林森便回房间进了衣帽间给曲谌挑衣服。

曲谌穿衣服的风格就跟林森前两年一眼,衣服都是黑白灰,夏天的衣服除了西装衬衫之外就是polo衫,都是比较商务的款式。偶尔有两件休闲款式的衣服,还是林森买的。

林森挑了半天,选了件白polo衫,配的灰色休闲西裤和休闲皮鞋,全部扔进曲谌怀里:“赶紧换!”

曲谌脱掉外套,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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