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虽然不算奢侈品但也绝不便宜。我和娘娘腔一人买了一个2000来块的,约定在高中毕业后继续联系。那时候他收到了两家美术学院和几家综合类大学的专业合格证,可惜都不在B市。我是一早就决定去B市读书的,不为别的,只因为那里离家最远。
后来录取通知书下来,娘娘腔去W市的美术学院,学国画;我则考上B市一所二本,学经管。离家的前一天,娘娘腔把我叫到一间宾馆,脱下了身上所有的衣服。他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我忽闪忽闪:小易,你是喜欢男人的,对吗?
我们认识六年,成为朋友也有三年,但从来没有正面说过这个话题。即使我们能够对着同一张照片手`淫,也从来没有提过。
这几年,他长高了许多,只比我矮一点点。雪白的皮肤上没有一丝毛孔,莹润光滑,在燥热的房间里因为羞涩而微微颤抖。我说不出话来,心中只有无限心疼。他过来抱住我,说我知道你很想试一试,与其去找外面那些来路不明的大叔,还不如上我。
我站在原地不动。半天过去,我感觉到肩膀上传来一阵湿热:你对我好,我知道,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了。我这个人没脸没皮,也不干净,但我没病,真的。
他放开我,仰躺在床上,双腿微微分开,露出中间那个粉色的小洞。他的右手探到两腿中间,把食指放进去来回抽动。一边给自己扩张,他一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弄得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把衣服扔到他身上,我隔着衣服抱住他,不停地亲着他的脸:乖,咱不哭,不哭。
不哭。
我比娘娘腔报道的日子要晚几天。W市离家乡不过两三个小时长途大巴的车程,离开时,他没有说话,但是一直磨蹭着不愿上车。直到司机过来催促了,他才依依不舍地与我道别。他隔着玻璃看着我,长睫低垂,眼眶里的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
我的眼眶也开始发涩,掩饰着低下头,给他发了条短信:等大学毕业,如果实在找不到喜欢的人,就跟我在一起吧。
车已经开走了一会儿。五分钟后,我收到了他回过来的消息:天还亮着,别做梦了。
我无声地笑了好半天,才转身离开。
火车一到站,我就被B市灰蒙蒙的天气震慑住了。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什么是PM2.5,只觉得在这里喉咙干燥,呼吸困难,一天要喝上七八瓶水才能好受些。这让我非常想念家乡江边湿润的青草味儿。
我就读的大学在B市三环内,边上隔着一条街的地方还有一所一流的音乐学院。报道完毕,我失望地发现室友都是直男。好吧,即使有弯的,颜值也不符合我的标准。虽然我是个没有性`经验的处男,但我见过的不论班草、小表舅还是娘娘腔,个个都是一等一的好看。
大学生活没什么好说的,爸妈给我的零花钱虽然不算太多但也够花,我买了一台电脑放在寝室,每天上课、睡觉、打游戏,隔几天出去搓一顿。更丰富一点的,就是和别的大学一起联谊。我一米七六,长相不算出挑,更谈不上有多MAN,但胜在脸长得干净。没有痘痘,没有黑痣,也没有奇怪的鼻毛。每次联谊时长相堪忧的室友们都会拖着我一起,想为我们寝室加分,可惜有了我总分也高不到哪里去。
大一上半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室友老陈拉着我们进行了寒假前最后一次联谊。就是这次联谊,让我碰到了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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