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讨厌小动物,但也说不上很喜欢,反之,他是有点害怕的。
在他印象中,狗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忠心是没错,但和“萌物”绝对挂不上钩。
小时候他去爷爷家玩,那里的警卫员就养着一只牧羊犬,据说是退役下来的警犬,立过很多功。
有一年冬天,张思毅在爷爷家过寒假,爷爷的朋友送来一只新鲜的野猪猪腿,奶奶剃了猪腿上的肉,让警卫员把骨头拿去给那条牧羊犬吃,警卫员见张思毅好奇,便带他一起过去喂。
张思毅原先对那牧羊犬也满是新鲜好奇的,尤其喜欢它乖乖蹲着时威风凛凛的模样。
警卫员还把猪骨头给张思毅,张思毅大着胆子把骨头丢过去……然后,他就留下了心理阴影。
直到现在,他都没忘记那条“很乖、不咬人”的警犬突然扑上来张开血盆大口,叼住猪腿骨头的情景,那一瞬间,张思毅感觉那狗都能把自己活吞了!
自那以后,张思毅对狗就既敬又畏,就算是看起来“萌萌哒”的小狗,他都能想象出它们暴露野性时的凶残模样。
“我觉得这名字挺有深意的,以后看见它,就提醒我得振作起来。”傅信晖笑了笑,又抱着振作给它吹了会儿毛,一边道,“这小东西胆子特别小,我把它从宠物店里领回来的路上,它给吓尿了,所以刚给他洗了个澡。”
吹完后,傅信晖见张思毅杵在一边,把小狗往他怀里一塞,道:“你跟它玩会儿,我收拾一下东西。”
张思毅手忙脚乱地抱住这毛团,跟它大眼瞪小眼。
可能是他手上还残留着烧鹅店带出来的香气,小狗突然低下脑袋,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张思毅的手背。
“卧槽!它它它舔我!!”张思毅缩回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傅信晖看了哈哈大笑:“舔就舔呗,说明它喜欢你,在你身上做记号呢。”
张思毅:“……”
傅信晖收好吹风机,转身往厨房走:“你买烧鹅了?正好,那我煮点米饭,再炒盘青菜就能吃了。”
这样的生活还真有种微妙的违和感啊。(=_=)
好吧,唯一的不对劲可能是他和傅信晖会在外人眼里越来越基,连张思毅都忍不住想,如果他们一直住在一起,彼此又没有女朋友,会不会真搞到一起去。
不过这个念头在出现的一瞬间就被张思毅掐灭了——白痴!别被外人的眼光给影响了,虽然现在世界大同,但直男就是直男,兄弟绝对不可能变成基友的!
而且一想到和傅信晖搞基,张思毅就感觉头皮发麻,觉得好雷。
张思毅和振作培养了一会儿感情,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地上,又盯着它看了一会儿,确认它没什么威胁性,才慢慢走开去洗手间洗手。
不料他走了两步,振作也跟过来了,张思毅回头道:“别来洗手间,一边玩去。”
振作歪了歪脑袋,蹲坐下来。
张思毅以为它听懂了,哈哈一笑,有点喜欢这小东西了。
洗完手,张思毅转身时感觉脚下踩着了一个什么东西,伴随着“嗷呜”一声轻轻的尖叫,吓得他差点没跳起来。扭头定睛一看,才发现振作又跟进来了,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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