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吴优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而吴优也向他打开了一扇门,让他得以窥见了门的那边还有一个别样的世界。由于吴优,成功对同性恋有了一种更宽容的态度,因为他知道了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都是一种合理的存在。
成功沉浸在吴优带来的心灵震撼的后果就是他完全忽略了自己的皮肉伤,结果等一天后他想起来自己身上的疼不是因为运动劳损时,已经有点晚了——至少是该肿的肿了,该黑的黑了,该青的青了,该脱皮的地方当然也就脱了层皮。全身上下青青紫紫黑黑红红在加上完好部分的白色,五颜六色,着实是姹紫嫣红触目惊心的好看。令人惊奇的是,身上伤的乱七八糟的,他的一张脸居然没事。打人不打脸?这究竟是运气还是小流氓的职业操守?
不管怎么说,成功是非常庆幸这张脸没事的,倒不是说他有多关注自己的容貌,而是因为脸没事他就可以象个没事人一样。记忆中成功从来没有因为病痛麻烦过任何人,只要还可以扛,他都会尽力去坚持。当初刚到乡下时他的右脚结结实实的崴了,肿起的大包连鞋子都没法穿得下,可是他始终没有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或者说是没有任何人看得出来他与平常有什么两样的,那些崎岖不平的山道对于一个脚崴了的人来说无异于一条炼狱之路,而他硬是一个人生生扛了一个多月,直到消肿。至于感冒发烧之类的更不是成功不能坚持的理由。
成功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的软弱,也许因为平时的自己已经太让人觉得软弱了,他不想加强别人这方面的印象。于是印象中的成功就是这样一个不会生病不会受伤的成功。
红花油是买了,可是成功却没有用。那味道太大,试想一个送餐员身上弥漫着这样的一股味道去送餐会给客人带来什么样的感觉,反正成功自己会觉得食欲全无的。而且,这样大的味道也很容易引人侧目的。成功不想这样,反正一直以来的受伤他也没有用什么药,流血了他都没用过什么止血药,何况这样的瘀伤,再说了,假以时日,什么样的伤都会好的。因此,在仔细的检查之后,成功决定听从自己的判断,也就没有给自己擦些什么药了。好在已经是穿毛衣的时候了,不用担心让人看见身上难看的颜色。
20
中秋节恰好是十一长假的第二天。
成功起了个大早的,就钻进厨房动手干起活来了。尽管身子还是疼,那些青青紫紫的颜色依旧新鲜,毕竟才过去四五天的时间,何况,他的皮肤本来就很容易留痕迹的。
今天虽然是个应该团圆的日子,但是不能团圆的人也很多。他早几天就买了一些材料准备好了,他要做几样老家的小吃来庆祝他在北京的第一个中秋节。别看成功做饭不行,做小吃倒是挺有悟性的。乡下几年,大多数时候因为晕车他没有回去跟父母团聚,留守学校的他歪打正着的跟着别人学会了不少小吃点心的制作,而且绝对称得上是拿手。什么糯米粑粑、豆腐圆子,还有手工做的自制月饼,这些中秋节的保留小吃成功都会做。
之所以想亲自动手做点心是因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表达自己的庆贺和感谢——九月的最后一天他通过了一个面试,长假结束后他就可以到一家报社去工作了,是校对,这对他来说是前进了一大步,是可喜可贺的大事。然后就是对吴优、对王韬、对瘸子他都觉得欠了一份情,他们对他来说都是值得自己诚心诚意去感谢的。
心情好,精神好,成功就特别有干劲,由于头天晚上就已经炒好了芝麻香米之类的馅料,也准备好了必须的糯米和糯米粉,所以今天的成功做起来就快得多了。
吴优的厨房虽然少有烟火,工具倒是很齐全。不到三个小时,成功就已经做好了他想做的东西。他给应该还在睡觉的吴优每样都留了些在盘子里码好放在桌上,还留了张条子祝他中秋快乐!自从坦然的接受了他无意中发现的吴优的性向之后,他对吴优更上心了些。别人怎么看他不管,但是他会尽量对他好些。
剩下的点心成功搭配好分装在几个头天从饼屋买来的饼盒里。王韬是一定要送一份的,认识王韬以来,他总带着自己出入各种高档的场所,见了很多世面长了很多见识,这些不是一个普通阶层的人能够体验的。自己虽然没有能力回请,但是至少还是可以用亲手做的东西表表心意的。还有一份要送给那个修鞋的瘸子,救他于危难的瘸子现在在他心里是属于要好好对待好好报答的那种人。
剩下的小吃就可以让店里的工友们都尝一尝了。今天,大家都在一起,也是个团圆。倒不是已经跟快餐店的工友们相处的很融洽了,只是他按照以前在乡下有什么都一块分享的习惯,觉得能跟身边的人一起分享是很不错的事情。
有好些天没跟王韬有联系了,不知道他的心情好些了没有。于是成功给王韬发了个短信,告诉他自己做了些家乡的特色小吃。发短信是成功最喜欢的跟王韬联系的方式,因为他总怕打扰到他的工作,短信就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果然,王韬很快的回短信说自己命苦,因为今天他有非常重要的工作,不过他也很馋,所以,他让成功用快递将好吃的送给他。
这倒是个好办法,成功按着发过来的地址短信真的用快递给他送过去了。
把点心都装在背包里成功就高高兴兴的出发了。边走他还边给家里打了个祝福的电话。成功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不是很多,成爸倒还好,如果是成妈接的电话,他就得被念死去。说来说去无非是要成功玩够了就回家。今天,接电话的是成妈,电话那头成妈说成志知道他辞职去北京的事情后大发雷霆。现在成志已经博士毕业了,在英国的一家公司找到一个很不错的差事。
成功有点慌神,挂了电话半天也没有回过味来,大发雷霆?为什么?他应该没有惹着成志呀,这么些年,哥俩隔着万水千山,别说见面,连电话里的话都没说过几句,他怎么惹着他啦?
成妈说成志说的“就他那个笨蛋,在北京还不得叫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对于成功已经找到工作的事情,成妈显然是不太在意的,为此成妈说让成功玩够了赶紧回去,外边太乱,不适合他的。
什么叫玩?什么叫不适合?成功不服气的想着,没试过怎么知道适合不适合?要知道他现在已经适应了北京的生活,工作也开始渐渐的走上轨道了。反正他做什么在家里看来都是不行的,对于母亲的话,成功没打算听,山高皇帝远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成功有着逆反得逞的偷偷乐。
大约是早就习惯了独自一个人的生活,也许也是正处在希望中,顺境中的人是不大容易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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