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教他认“人”字,从最古老的画法开始,运了墨汁颤笔勾勒出一个垂首弓背的形象:“人不过是直立着的牲畜。”
江覆水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读到“爱”这个字的了,劳伦斯的耐心并不多,教了他几下便丢开,所幸他悟性还好,能自己领会。但他看到这个字的第一眼,心头便揪紧了几分,捧着书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劳伦斯面前。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欢喜讨厌都太浅,像冰淇淋上的霜,不用舔,自己就化了。劳伦斯对这个奴隶的冒犯便也没有太在意,只随口答了一句。
他到底是对自己说过这句话了。
就算江覆水明白身份,面对日夜相伴的人,心底也有些想法非分。主人说他不敢认命,说得倒很妙,他是怕认命会崩溃,会成为行尸走肉吗?可是如果这真的就是他的命,那他和其他奴隶又有什么区别?
有什么值得自己如此坚持?
如果梦境只停留在这里,多少还算是个温故知新的美梦,然而梦里的劳伦斯露出了狰狞牙齿,微笑着问他:“你是不是很恨?如果你真有个弟弟,替你享受了做人的滋味,替你享受了‘爱’的感觉。”
“我不喜欢现在的命运,并不代表我就会羡慕另一种。”
“那你就不想尝尝自己的血到底是什么味道吗?”
“我尝过,很腥。”
血是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
这是地狱,他每天都在被杀。
“啊——!”
江覆水惊呼了一声,满头虚汗地从梦中惊醒。
才睁开眼,就看到主人正蹲在他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伸出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看你,躲到墙角干什么?贪地上凉快?”
江覆水见主人转身走向柔软床褥,还扭头示意自己跟上,这才脚下虚软地站了起来,茫然四顾道:“因为我没有找到我的窝。”
“这儿就是你的窝。”
主人简短地笑了一声,搂着他的腰把他抱上了床,踩着靴子便拥着他和衣而眠:“睡吧,天亮还数不定有多少事呢。”
“……每个主人都习惯把奴隶抱这么紧睡觉吗?”
“只是对待特别不听话的奴隶。”
主人温热的吐息喷在他颈窝间,江覆水觉得有些痒,又觉得主人抱得太紧,很喘不上气,像是急切地需要他,又像是在找一个停泊的安全屋。
借着窗帘中透出的皎洁月色,江覆水看清了床单上被主人踩出的血痕。他是踏着血回来的,只有犯人,才会想要安全屋。
然而在这个世界的法则下,他唯一犯的罪就是有时对奴隶过于仁慈。
江覆水满腹心事,一夜无眠,醒来后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挪了地方,正坐在一处可以观景的阳台边用早餐,而身旁的一切都有人殷勤打点,又是洁白胜雪的一片。
“睡得真沉,我还以为你这么敏感,能预感到旧主人要来呢。”主人一边往松饼上片花生酱一边打趣,江覆水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却见对方慢条斯理地嚼了许久,才肯拖着长音为他解惑:“rose今天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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