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后来,孟九昭都过意不去了。
哈鲁是个安静的人,孟九昭也不是个多话的人,哈鲁授课结束后,两个人就默默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一个放牧鸡群,另一个放牧瓦什部落的幼崽。
哈鲁的视线一直追逐着路易……的毛衣。
看看自己养的鸡,又看看人家养的鸡,越看他就越觉得毛衣真是个好东西!
穿着毛衣的鸡,一看就是家养的啊!如果自己的角羊一早就穿着毛衣的话,一定不会被人当做野生角羊胡乱猎杀!
于是,哈鲁面色严肃的转向孟九昭。
半晌一声也没吭出来。
就在孟九昭被他瞪得浑身发毛的时候,他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啊?”孟九昭心里的小鼓打的更厉害了,联想到他刚刚一直看着路易的眼神,不会这家伙还把路易当鸡看吧?虽然这里的鸡个子都挺大,可是你见过路易这么大的鸡吗?
关键是——这家伙的不情之请不会是看中了路易壮硕的身材,想要路易临幸他家的四只母鸡吧?喂!路易还是少年儿童啊~~~~
孟九昭脑中立刻脑补了无数可怕的请求。
然后他听到哈鲁对他说道,
“请问你能教我织毛衣吗?”
“啊?”孟九昭傻眼了。
一千个拒绝的理由都想好了,你就问这个?
“(⊙o⊙)…”
“……”看着孟九昭纠结的表情,哈鲁有点沮丧,那么复杂的织法,看起来就像不传之秘,自己果然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大狗狗垂头丧气的样子真的让人好想给他顺毛,孟九昭吞了口口水,拍下自己跃跃欲试的爪子,他立刻道,“当然可以!”
几乎是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哈鲁迅速的抬起头了,虽然是人形,不过孟九昭发誓他看到了哈鲁迅速翘起的尾巴和耳朵!
作为世界上少数能和猫奴抗衡的族群——狗爹,孟九昭可耻的萌了。
就地取材,孟九昭从哈鲁送给自己的两头肥羊身上取了新鲜的羊毛,教会了哈鲁毛衣的基本针法,学会之后,哈鲁立刻编了两件小衣服。
看着哈鲁召唤过来两头小牛羚,一脸爱意的将小毛衣给它们套上的样子,孟九昭忍不住问道,
“这是你们部落的幼崽?他们可真乖。”
从下午见到就一直在旁边自己吃草,任由哈鲁给套从来没穿过的东西也不踢不闹,哪像波拉她们,第一次给她们穿毛衣的时候,嚎的简直像狼了。
孟九昭好一阵感慨:不愧是原始时代的女汉子,见到新衣服的反应都和未来的软妹子完全相反哒。
“不是幼崽,这是我养的食物。”斜了孟九昭一眼,哈鲁继续给牛羚穿衣服。“穿上毛衣,就不会被人当做食物误抓了。”
孟九昭默然了:怕家畜被人顺手牵羊,你给它们做个项圈不就得了?还给它们搞件衣服穿,长此以往,以后让他怎么分辨幼崽和家畜哟~
远处跑过来一只小狮子,后面还跟着一只小老虎,在后面还跟着一头小驯鹿。
小狮子嘴里咬了一条很大的鱼!
好家伙!她们怎么抓到的?那水可冰的很!
就在孟九昭目瞪口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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