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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反光在空气中乱窜,像一群喝醉的流星。

一个浑厚的男低音说道:“想活着离开这里,就必须诚实回答我的问题。”

第七十四章妖王⑧

斯芬克斯坐在底比斯外,让路人甲乙丙定都来猜他的谜语,一言不合就要把你吃掉。

谜语说:有一只动物,早上四条腿儿走,中午两条腿儿走,晚上三条腿儿走,猜这个动物是什么东西。

此时此刻,许良有种活见了斯芬克斯他老人家的错觉。

眼前这家伙过于金光璀璨而看不清具体长相,但体型明显是只大猫,这就符合了斯芬克斯的初步设定,再者脸上罩着纯金打造的面具,面具上镶嵌着各色宝石,下巴上还垂着纯金的胡子,完全cos图坦卡蒙,和斯芬克斯又近了一层。

当然,没人相信那只古希腊怪物会不远万里跑到新中国来作妖,而且地点还选在地下。

火把在空中调整着角度,以更好地衬托“斯芬克斯”的威严,光线暗下来,没那么晃眼,终于能看清楚了。

这家伙的身体其实并不是金色,而是浑身挂满了金子,比嫁女儿的土豪还要夸张。

脖子上是手臂粗的金项圈儿,胸前是树叶形的金甲片,肩部顶着纹饰复杂的护甲,看形状像倒扣的炒菜锅,身体上则由不同粗细的金链子连接着各种形状的金片,像金色的网里困着金色的鱼。

在金色下方,是蓝色的鳞片和黑红色的毛发,因为裹着一层雾气而现出某种神秘气息,没错儿,这家伙从头到脚都在用金子包裹神秘,唯一能让人看清的就是那双趴在地上的前爪。

每一根爪子都有一尺多长,弯刀一样,嚣张地将投向它们的视线割成碎片,爪尖儿从红向黑过渡,半透的质地像某种矿石,后半段则像身体其它部位一样,包裹了精雕细琢的金子,那种矫情的装饰效果,让许良想到了老佛爷慈禧。

两人一妖足足静了几分钟。

“斯芬克斯”他老人家也不着急发问,似乎深知自己身上的看点颇多,给两个愚蠢的人类留下了足够的瞻仰时间。

不过当偶像有当偶像不易,身上挂着几百斤金子还要保持优雅姿势绝对是个苦差。

他脖子上的毛被金链子夹住,抻得又疼又痒,终于忍不住抖开翅膀,止痒同时还能强化自己威严的姿态。

许良没忍住彪了句国骂,嘀咕道:“还真是斯芬克斯?”

常净浑身紧绷,拉着许良向后退去,额头上的汗珠也随着动作滚落,他喉结一滚,低声道:“穷奇,是穷奇。”

这下画风对上了,跟违和感十足的“斯芬克斯”不同,穷奇这名字能让稍微有点儿常识的国人瞬间感到危险。

连一向不把各路妖精放在眼里的许良也起了鸡皮疙瘩。

瞬间的震惊过后,许良和常净对看一眼,互相在眼中看到了两个字——妖王。

常净这一辈的净道者都不知道旧王是什么妖精,只知道他力量强大,作恶多端,从这两点来看,穷奇完全符合要求。

且他们到荒庙就是为了埋伏旧王,追查过程中碰到穷奇这种级别的妖精,一定不是偶然。

穷奇喉中发出低吼,同时将翅膀展到最大,像天狗吃了太阳,遮得整间石室一片昏暗,他露出牙齿,金面具分开上下两半,露出一双赤红的眼睛。

“好了,现在开始,我们进入问题时间。”穷奇抬脚迈步,巨大的脚掌落在地上,居然没发出一点儿声音。

许良心道,果然是猫。

常净明显比许良紧张,暗暗摸了灭符在手心,以防万一。

穷奇尾巴一甩,金甲片发出轻响,警告道:“常家后人,小心你的言行。”

常净把灭符一捏,就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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