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配说自己是于笙的生死兄弟,一想起自己当年狠心抛下于笙,将那孩子孤零零地独自一人留在沣县,无依无靠地,最终失去了音讯,元倓就恨不得扇自己几耳光。
因为深重的愧疚和负罪感,于笙这个名字以及那道瘦小的身影,这些年一直镌刻在他的心头。如果一直找不到那孩子,这烙印可能会永远跟随他,搅得他一辈子都良心难安。
前天他派去南边的人又是无功而返,这么多年寻访无果,大哥大姐都劝他放弃,说于笙当初不过七八岁,孤身一人身上偏还有几十两银子,兴许早就叫人害了。
他却不信,那孩子机灵诡诈,眼珠子一眨一个主意,只有他算计人的,什么人能轻易害得了他。他一定好好地活在这天底下哪个角落里。不过是心里怨恨自己,不想叫自己找到而已。
然而找了那么多年始终找不到人,那孩子难道真的不在这世上了吗?捂脸静默后长叹一声,元倓不敢再往下想了,可十二三岁时候和于笙四处流浪相依为命那两年的生活场景却一幕幕浮上了心头。
两人原本一道倚靠着结义大哥丁蔚祖孙过活,可丁家族人意图霸占丁蔚家的房子,设计害死了他祖孙。丁蔚祖孙一死,他和于笙自然也被赶了出来。
两人原本因为当初打的那一架,一直相互敌视。可无家可归之后,彼此都成了对方唯一的依靠,两人倒日渐投契起来。为了活下去,两人辗转了好几个州县,一道要过饭,一道在铺子里给人当过学徒。
分开之前那大半年,他和于笙流浪到了汀州府。为了不饿死,他在码头上给人扛包挣钱。他那时候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个头较高力气也不错,冒充大孩子往码头一站,还是能让那些急着卸货装货的外地客商瞧得上眼的。
若是有人雇他,他在码头上能挣个五文八文地。至于于笙,仍旧干他的老本行,提着个篮子叫卖干果,每日也能有两三文钱的赚头。两人在城里租不起房子,只好在城外的一座破庙里栖身。
他毕竟是从郡王府出来的,自幼享受惯了的人。即便落魄了,看到好吃的还是忍不住嘴馋,路边的葱油饼啊,芝麻酥啊总是让他两眼放光口水直流。
每当这时,于笙就会死死捂住钱袋子,死活不肯掏出钱来给他买上一个半个解解馋,理由是肚子不饿的时候钱就不能乱花。那孩子总是瞪圆了眼睛望过来,义正辞严地道:
“二哥,一个时辰前咱们才吃了馒头,你怎么又饿了。钱不能乱花的,别看眼下咱们两个每日里都有进账,可下雨之时还有过年时候,码头上你没活儿,我也卖不动东西,就只能吃老本,咱们得攒钱应付那些没收入的日子,你怎么一点忧患意识都没有!”
他总是被说得哑口无言,悻悻然走开了。现在想来,幸好有于笙那个小管家,精打细算地,不然自己恐怕早饿死了。
那孩子一副财迷模样,每到晚上歇息的时候就将两人所挣到的钱扒拉来扒拉去,计算着这些钱可以保证两人即便多少日没有收入也不至于饿肚子。秀气的眉毛一会儿紧皱一会儿舒展开,生动极了。
大年三十晚上,栖身破庙的两个人,守在火堆边。外头北风呼呼地刮,不断地从门缝破窗里灌进来。衣着单薄的于笙,小身子不住地抖着。他看不过眼,一把将其拉过来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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