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消失不见。
他带着我翻滚,不管是胸口贴着地面还是贴着他,都让我感觉如此真实。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奇怪发展,自八岁那年相遇至今,我们其实没有几次交集,明明一直单纯保持着朋友关系,却突然陷进最终极的缠绵里。
可是纵使落差巨大,我竟不觉得此时的我们究竟哪里不妥。
祈的手机一大早就响个不停,我通过对话大致知道,洋鬼子说他不该抛下重要客户回老家,好像人已经被他稳住,叫他赶紧回去什么的,也隐隐约约听到乐的名字,好像这事多亏有她帮忙。
祈撂下电话,伸手在被面里环住我的身子蹭过来,趴在我颈窝里叫了我一声,我没有应他。
他以为我还睡着,又向我挪近几分,密密实实抱住我嘀咕了一句“管你们去死”,然后又迷迷糊糊睡起来。
看着像只小动物似的大家伙趴在脖颈处,感觉有些好笑,可我笑不出来。
虽然他生意上的事我完全不懂,可我也不至于听不出好坏,所以得知自己成了他的绊脚石,又怎么会开心?
祈的呼吸浅缓,似乎又进入了一场好眠,我轻轻推开他起身穿衣。
我本来是去他的车上拿下我的东西,却看到一个长长扁扁的盒子,看起来很高贵的样子,出于好奇打开,却看到一件熟悉的东西。
我身上的东西。
十岁那年被我彪悍剪断,又丢进河里的过腰马尾辫。
依旧乌亮光滑,用红丝线捆绑的整整齐齐。
想起那天站在楼道里,看见一身湿漉漉的祈,胸口突然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每个人都有权利对某人好对某人不好,所以我此时此刻觉得能被祈拥有一次,是我这一生最美丽的经历,起码让我觉得这场生命还是有意义的。
回来时祈还熟睡着,我拿了支打火机,在我们昨天去的那个公园里把头发连同锦盒,加上我的户口簿一并烧了,背上包,向着没有目的地的远方而去。
或许我已经没有留恋,不管那张可有可无的户口,还是承认了马尾辫后的真相,我觉得这个世界对我都不再有任何吸引力。
或许我还有留恋,留恋祈从背后拥抱我时的密不透风,想知道如果我没有死,他是不是真的不会更换床伴。
第13章妖孽之朱祈篇2.1
我的出生不是偶然,肯定背负着拯救地球的艰巨使命,所以要是哪家的小孩不听话,我必须得第一个冲上去给料理老实了才行!我这么仗义有内涵,这么招人信任和追随都是有理有据的。
老妈经常说我是土匪头子,这让我特别不爽,谁能有小爷我这股子侠肝义胆?有我这么个好儿子她应该天天晚上都要笑醒!
既然使命在身,这些生活小事我当然不屑一顾,带着这些人类哥们儿给地球开条阳关大道去!
那年年幼,冲劲很足,一次偶然的机会,却让我遇见了英雄生涯里最强的敌人。
她是个看起来表情淡淡,眼神孤寂的死丫头片子,九年时间我们厮杀无数,至今还没分出胜负。
第一次见到她,她蹲在那个没事就闹鬼的小河边上,搓她身上那件快掉色成白色的外套,瘦瘦小小又黑黑的土包子,看着就招人烦。
她当时回头看了我一眼,死水一样麻木的眼神让我心头一颤,接着我条件反射,一脚就把她踹下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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