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微眯起眼睛,抬头看满天的雪花,只觉满心的不甘,世间珍馐,还没吃够,天下美人,还没抱过一个,便要一命呜呼见阎王爷了。他想起自己潦草的十六年人生。娘是扬州第一青楼醉吟楼里的姐儿,他从小在青楼长大,父亲姓甚名谁连他娘都不知道,于是自小跟娘亲姓周,单名一个絮。
现在周絮跪在这里,最后悔的是当日只打断那狗贤王的腿,应该阉了他才是。
来围观行刑的人里,立着一个人,袍服雪白,面似凝脂,长眉入鬓,被一众仆人簇拥着,这人便是那贤王。
午时三刻,刽子手把刀高高举起,眼看刀子就要落下来了,贤王目光闪烁,微微别开了脸。
刀子很锋利,倒是痛快,还来不及喊一声真他奶奶的疼,周絮的脑袋便和脖子分了家。头颅落地的那一秒,周絮还能看到自己没有脑袋的身子,和脖子上喷勃而出的鲜血,再下一秒就失去了所有的意识,沉入深不见底的渊涯里。
“有刺客!快护驾!”
很遗憾,周絮没能听到这句话。
事情要从三个月说起,天干物燥,正值金秋。
俗话说十年一觉扬州梦,当今贤王到扬州游玩,也偏偏这个贤王,好死不死地进了酔吟楼。这一切太过巧合了,用娘亲的话说,这就是命里的劫数,躲不过的。
贤王是个出了名的断袖,虽然只有十八*九岁的年纪,就时常干强抢良家少年的勾当,传说甚至连世家子弟都不放过,可谓是朝廷的一大毒瘤,不知多少人谈到贤王二字,都恨得牙痒痒,恨不能生食其肉。就是这个断袖贤王,本来是要去对街的相公馆青玉楼,却阴差阳错地进了醉吟楼,好死不死地看上了周絮。
他周絮,自记事起,身边的人事总是纸醉金迷,日日春光融融,歌舞升平。近墨者黑,每日耳濡目染,周絮自然也养成了些吃喝玩乐赌的习性,有小坏,无大恶,贪图享乐,却也向往江湖侠义。
在青楼里什么样的人他都见过,其中最让周絮佩服向往的,就是青衣会的黎大哥。黎大哥答应过他,再过一两年,就让他加入青衣帮,一起走南闯北完成揭竿起义的大业。他倒没想那么远,能闯荡江湖,杀几个朝廷鹰爪过过手瘾已经够满足的了。于是他偷偷跟黎大哥学了一些腿脚功夫,学到什么程度呢?用黎大哥的话说,就是打几个朝廷鹰爪是足够了的。
功夫小有所成,就等着黎大哥带他闯荡江湖了。偏偏在这个时候,天意弄人,被贤王看上了。
本来贤王也是生得极好看的人,面似凝脂,长眉入鬓,眉目间一段风流。但是一想到他的所作所为,周絮便觉得贤王面目可憎至极。虽然他自小生长于青楼,但江湖侠义故事听多了,加上黎大哥的耳濡目染,要他去贤王府当男宠,周絮当然一千万个不愿意。
这贤王肯定不是吃素的,多少世家公子新科状元都被他搞到手了,还怕这个青楼出身的少年不成?为非作歹的名头不是盖的,软的不行来硬的,硬的还不行,干了再说。谁知这个周絮更不是吃素的,自认为功夫小有所成但无处施展,又仗着少年人的冲动,一气之下把贤王的几个随从打残了,贤王的腿也被他打断了。
打了贤王虽然替大家出了一口恶气,但却引来了杀生之祸,还牵连了许多人。贤王当然不能说自己强抢民男未遂被打伤,调查了一番周絮平日结交朋友的状况,给他定了一个反贼的名头。还承诺周絮,要是在天牢里诚心悔改认真思过,愿意做他的男宠,倒是可以考虑放了他。周絮直接一口唾沫啐到贤王脸上,满嘴市井气的污言秽语,贤王直摇头叹可惜了这么个标志的人儿。
于是,便有了这杀头之祸。
不知过了多久,周絮睁开眼睛,感觉身体从未有过地轻盈,呼吸也变得十分顺畅,双腿轻轻一跃就飞出很远很远,空气里是清淡又有点潮湿的香气,细碎空灵的乐声把他托了起来,这乐声可比醉吟楼姐姐们的琴声好听不知多少倍了……世间一片茫茫然,腾云驾雾倒是自在。
死后的感觉和他想象的不一样,没看到传说中的黑白无常,也没人为他引路去地府,只是飘飘然,舒服得让他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身子一沉,周絮开始缓缓往下坠,这是要到地府了?他向下望去,只见一座颇为考究的庭院,池广树茂,台馆分峙,回廊起伏,感情阎王老爷也这般有雅兴吶?没想到地府竟是一个别有情趣的地方,倒不是传说中那般阴森可怖,周絮又觉得死这件事可爱了几分。
突然坠落的速度变得异常的快,周絮的脑袋开始嗡嗡作响,魂魄像被千刀万剐般疼痛,五官好似烈火灼烧般炙热难熬,他反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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