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月黑风高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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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月黑风高夜

“啪!”说书的先生一拍惊堂木,茶室中登时安静了,众人皆闭口不言,将目光投向说书之人。

“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修桥铺路瞎眼,杀人放火的儿多,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说书先生开场白讲完,台下众人呵呵一笑。

“天启三年,八月,遂磔崇焕于市,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焕无子,家亦无余赀,天下冤之,今儿我们就说说这个事儿,京城百姓把袁崇焕将军当做汉奸。

行刑当日,“袁崇焕被绑上刑场,刽子手还没有动手,京城众百姓就扑上去抢着咬他的肉,直咬到了内脏。刽子手依照规定,一刀刀的将他身上肌肉割下来。众百姓围在旁边,纷纷叫骂,出钱买他的肉,一钱银子只能买到一片,买到后咬一口,骂一声:“汉奸!”因为京城的百姓认定,去年金兵围城是他故意引来的。”

罗八两闻之,心惊肉跳,仔细回想前世上学时历史老师讲过的事儿。

如今正是天启三年,八月,明朝的将军袁崇焕被定罪谋逆。判凌迟。七十几岁的母亲,几岁的小女儿充军三千里。

殊不知,八月之前袁崇焕率领将士大呼酣战的地方。他拚了性命击退来犯的十倍敌军,保卫了皇帝和北京城中百姓的性命。皇帝和京城的百姓则将他割成了碎块,真是天下冤之。

说书先生口中的那些英雄,尽都出自乱世,所谓乱世出英雄。虽说罗八两想出人头地,一鸣惊人。可闻之一代名将袁崇焕的下场,从来对自己信心绝顶的他,生平首次对于自己的未来生出了一丝不确定,在这个内忧外患的明朝末年,他罗八两能有立足之地吗?

罗八两恍恍惚惚的在街上走着,他对袁崇焕悲惨的一生,十分惋惜,一代忠臣,竟落得被百姓生食其肉的下场,真真令人心寒。

“也罢,既来之则安之,这官场上的是是非非与我何干?反正老子也没有那本事做官,呃……,倘若有机会的话,还是可以尝试一番,回到了古代若不能当一回青天大老爷,也要在这万恶的社会下成为一个逍遥阔少,遛鸟逗狗,调戏良家妇女,平平安安度过一生,十分惬意。”

银子!没有银子寸步难行,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要想法子弄比钱。

罗八两心事重重的在街上闲逛,思索如何弄比钱财,就算打家劫舍,也要出师有名啊,对,劫富济贫。师傅说要多行善事,我若将劫来的钱财施舍给穷人,也算功德一件。

这人呐,做任何事总要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哪怕十分牵强,或者荒诞无稽,也要给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也就是警察叔叔说的作案动机。

午夜子时,嘉州城上除了巡逻人的更鼓声,便是青楼中的欢声笑语,夜夜笙歌。

罗八两站在小巷暗处盯着不远处的窑姐们卖弄风姿,嗲声嗲气的在路边拉客。罗八两就这么痴痴的看着,久久不愿离去,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不知多了多久,罗八两一咬牙,撩起袖子拭了一把口水,念念不舍的瞟了那些窑姐一眼,纵身一跃,消失在黑暗之中他借着昏黄的路灯,找到一处门口挂着“张”字灯笼的大宅子。

此间宅院可真不小,小桥流水,亭阁楼台,布景十分雅致。乃嘉州首富张有财的家,张有财乃陕西汉中人士,自幼习武,在江湖之中闯荡数年,均不得意。又因厌倦江湖是非,这才做起了丝绸买卖,不料竟然发了财,便留在嘉州定居。

张员外为人十分慷慨,经常救济城中乞丐,深得嘉州百姓爱戴。

罗八两取下长剑,飞身而起,无声潜入大宅,逛了一会后,他不禁感慨道:“麻痹的,好大的宅子啊,都快把佛爷转晕了。”

后院有一座两层小楼,二楼灯火通明,屋里有人。罗八两见状,蒙上黑布,飞身而上,一脚踹开房门。

“打劫,打劫,统统不许动……,交出值钱的东西,老子是劫富救贫的绿林好汉,哇呀呀……”罗八两没有耐心了,这么大宅院若是一间间盘查,就算到了天亮也弄不到银子。干脆来蛮的,为了洗刷十六年来的耻辱,豁出去了。

屋中只有一位女子,那女子身穿梅花长裙,由于惊吓过度,那樱桃小口张成了o型,满脸惊愕之色,呆呆的望着面前的蒙面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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