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蔚不得不找出苟肆留给他的名片,联系他问他自己的东西在哪里,那只傻狗竟然全记得住:“眼镜帮你收在眼镜盒里啦,就在你书房的第一个抽屉里,烟盒帮你扔了,呵呵,反正抽烟对身体不好,你不要抽了,还占地方。那什麽领带,啥颜色的?哦你告诉我颜色也没用,我色弱嘛……但是就在衣橱里没错啦,还有笔嘛?塞笔筒了嘛,你老放在马桶盖上能行啊……”
“混蛋,你过来给我找出来!”毛蔚发飙了,他发现自己的生活被苟肆搞得一团乱。他就爱放马桶盖上,放马桶盖上他至少不会找不到不是?!
“好嘛好嘛,我来给你找。今天我休息,嘿嘿。”笨狗尽忠职守,毫无怨言地即刻启程,来到毛蔚的房间把他要找的东西全部找出来,又挥挥衣袖不留一根狗毛地走了。
这样接连著三四次,毛蔚已经快要崩溃了,死笨狗,他那天到底收了自己多少东西!还扔!谁让他扔的!
不过除了抱怨,毛蔚也享受到家里一干二净的好处,说到底,就算是只猫,也爱干干净净的环境,只是他太懒,懒得收拾,用过的东西随手一扔,找不到了就买新的,长此以往,便把家里从猫窝住成了狗窝……
坏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毛蔚开始怀念有苟肆给他打扫卫生。其实,以毛蔚的收入,他找个高级菲佣完全不是问题,可他不爱和人类打交道,受不了人类过多的气味。於是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让苟肆给他打扫卫生不就好了,横竖那只破狗有使不完的力气。
纠结了许久,还是像一个高贵的女王一般,给苟肆去了个电话:“我是看在你那天做的还行的份上,给你这个给我打扫屋子的机会……”
谁知他还没说完,苟肆就打断他说道:“那我干脆住你那儿给你做住家保姆吧!”
“……”要不要那麽主动?
“嘿嘿,我也不喜欢住宿舍,人类的味道有点点不习惯。你家好,我喜欢你的味道,香香的。”
毛蔚的脸隔著电话红了,哼了一声:“住我这儿也不是不可以,但除了做家务还要做饭。”
“没问题。”
“要洗衣服。”
“包在我身上。”
“冬天还要给我取暖。”
“嗯嗯嗯,抱团取暖。”
两人的同居生活就这样开始,一晃眼都快两年了。苟肆嘴角带笑地结束了回忆,突然发现和毛蔚一起同居的两年是自己上千年的生涯里最快乐的两年。
毛蔚那人懒散,高傲,有所有猫咪具有的缺点。但自己就爱他对自己颐指气使,每次被他哼哼,自己就开心的想汪汪,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毛蔚心情好的时候会摸他的肚皮,那种感觉,像妈妈一样。苟肆当然不能把这话告诉毛蔚,一个人默默地享受著毛蔚对他的好,觉得现在的生活真是幸福到没边儿。
很快就能回家了,能看到毛蔚。不知道那只小猫咪现在在做什麽,自己不在家,他一定会饿瘦的!
“呜啊……难受……好难受……怎麽会这样……混蛋,混蛋笨狗……唔啊啊……”苟肆带著万分期待的心情听到电梯门叮一下地打开,还没拿出钥匙进门,就听见屋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这并不是他们居住的房子隔音不好,事实上,这个小区所居住的都是精英人士,房价是把苟肆卖了当狗肉煲都不够买一个厕所里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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