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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斯拿出一条黑色的缎带将他的眼睛遮上,然后抱起他走出了房间。

第107章颠覆咸鱼之路七

颠覆咸鱼之路七

纯白的圣殿中有一座腰痩的螺纹高台,中心不断有干净的水涌出,溢出的似乎带有凉气的水从边沿流下,浇灌着高台周围随手折落的花朵。

柔壬站起来走到高台边,仔细清洗着方才碰到萧凉一的每一寸肌肤,流水打湿了他宽大的白色袖袍。

有乖觉的孩子为他递上绢帕,他也不用,只是彬彬有礼地道了谢,然后湿着手臂走回来,围绕着萧凉一的圣教徒集体散开,他指尖垂落的水滴打在萧凉一的鞋上,两人隔得非常近,却没有任何衣物碰触到对方。

柔壬问:“怎么发现的?”

是问自己怎么发现他是个除了自己以外厌恶所有生物的洁癖狂吗?

原剧情中明确表明他非常爱干净,不仅规定每个从外面完成任务回来的人必须以圣水洗净面容与双手,换上干净的衣服才能重新进入教会,甚至他直接管理的圣教徒每日都要以圣水洗浴,教会的建筑风格与选色都要用纯白的颜色。这样极端的追求干净,争取眼睛扫到的每一寸地方都要纤尘不染的人肯定有洁癖无疑,至于他为什么知道他厌恶其他活着的会喘气的东西,则是来源于原剧情中的一个情节。

在阿瑞斯叛离教会后不久,世人就知道圣教徒靠吸血鬼的血肉为食,一时间掀起轩然大波,不能相信神圣的教会也是个吃怪物的集中营,于是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人类对教会划分为两种态度,一是觉得圣教徒非常恶心,是吃怪物的怪物,不是善类,应当移交教会权利,让人类来主宰;二是觉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反正圣教徒吃吸血鬼又不是吃人,不存在立场问题。

当时柔壬的站出成功维护了教会的名声,保住了圣教徒对教会的绝对控制。

为什么呀?

因为大祭司没有吃过吸血鬼,甚至连一滴血也没有喝过!

试想你如何能放弃自己最喜爱最能维持营养的食物?圣教徒通过吸食吸血鬼的血肉能增强能力,延长自己的寿命,他们的血液在圣教徒看来是非常诱人的,代表着生物链上的进化,又美味又好用。

而柔壬却从来没有摄取过这一食物,是不是很神奇!

他对外所用的借口是生命平等,任何一种生物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成为别人的盘中餐,他追杀的是无恶不作的魔鬼,如果将食物当做自己除魔的准则,是侮辱了大祭司的荣誉。他无法阻挡同胞所作所为,只能自己坚持原则。

多么圣洁的大祭司啊,我们要相信不吃肉的好人!

试想别的屠夫都是膀大腰圆吃肉长壮取肉不要钱再顺便卖肉给别人,在一堆喧闹与吆喝中你忽然看到一个穿的干干净净的人,不仅长得好还温言细语,他没有吃过肉却毅然决然地当了屠夫只为了卖肉给别人让别人吃得好长得壮,重点是他给你肉还不收你钱,你感不感动?

柔壬被真正赋予了圣光,一手好牌收了民心。

可是在萧凉一看来,他不吃吸血鬼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嫌脏。

大祭司吃素,他所有的食物全部是自己所种,自己所烹饪,从来不假人手,活得和仙人一样。

而暗族是什么存在?他们无乐不享,与人欢、爱是本能,喜欢在极致的性、爱中进食,一身皮肉不知道与多少生物纠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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