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举手投足,分分钟甩你男人几条街!
新人终于退场,别说是一直嘟囔着要吃饭的阿聪女友了,就连我都要饿扁了的时候,台上忽然呼啦啦地涌上一群身着性感古装的女人,宫廷礼乐奏起,身披金黄色薄纱,头戴金黄色发冠的古典美女毫无征兆地就开始翩然起舞。
不光是我,台下所有观众都一副“哇塞,今儿算是开眼了”的表情,大厅里骤然一片金碧辉煌,歌舞升平……
好不容易,所有过程都结束了,穿着古代文官服饰的司仪终于宣布“各位高朋,请起筷!”礼乐戛然而止,然后全场几十桌儿人同时如释重负地长叹了一口气,这声音也算得上是荡气回肠了。
我和阿呆继续沉浸在自己的角色里,他温柔体贴,我乖巧懂事,阿呆给我夹菜,我给他拿纸巾。
不多时,阿力招呼着大家喝酒,阿呆笑着摆手说,“实在不能喝,下午回去就马上要去机场了,明天一早就得出差,可不敢耽误正事儿啊。”
我和阿呆都是同一类人——从来不和不喜欢的人喝酒。所以桌上这几个男人本科四年,也从来不知道我其实酒量很好。
说起喝酒,桌上一个叫阿丁的男生,上学的时候就以不能喝出驰名校内外。不能喝的人有两种,一种是不能喝就不喝,还有一种是,不能喝还非要喝,喝完之后大闹天宫。阿丁显然属于后者,本科期间屈指可数的几次聚会,每一次都以阿丁吐得到处都是而狼狈收场。
酒过一巡,阿丁已然高了,各种吆喝,呼朋唤友,把这高档酒店的大厅瞬间打造出一股浓浓的绿林好汉或是山贼聚会的氛围。
“喂!你!”阿丁忽然粗暴地指向我这里。我挂着一脸“我和他不熟”的表情微笑地看着他。
阿丁继续咆哮,“我当年可是和小陈(毛裤君)睡过一个被窝的!我可听他说了,当年可是你先追的他呢!虽然是他把你甩了,你也不该带着男朋友来他的婚礼啊!”一桌人,包括旁边几桌,全部眨巴着眼睛看向我,眼眶中炙热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几乎要抑制不住地喷薄而出。
我依然微笑,尽管脑子里面千万头羊驼奔腾而过,而在它们的必经之路上,阿丁和毛裤两个人睡在一个被窝里,躺在路上被万千羊驼的铁蹄轮番踩踏。
我心想毛裤是得有多要面子,才能把故事演绎成这么虚构的版本?!
我忍住隔着大半张桌子也想吐他一脸的冲动,正要开口还击,阿呆笑眯眯地开了口,“这位同学,我之前可是光听说我家小雪学习好,人缘好,老师同学都喜欢她,可还没听说过这孩子还绯闻多呢。你说的这个故事可和我了解的版本不一样,小雪的朋友我可见了不少,他们说的都和你这一个人说的不太一样啊。再说了,连我都是追了小雪整整一年她才勉强答应的,应该不至于在读本科的时候就这么……那个什么吧?是吧?”
围观群众看到有人回击,兴致更加盎然,阿丁所谓的“仗义”忽然直冲天灵盖,两眼一翻,怒道,“人家俩本科就在一起了,你算哪根葱,认识她几天啊,站出来说话?”
阿呆笑着歪头想了想,“我倒还真希望爱情这东西能讲个先来后到啊。你要真想知道我和小雪认识几天了,留个微信吧,改天我把我俩幼儿园的毕业合影发给你看看。”
围观群众开始窃窃私语,阿丁吃了瘪,恨恨地猛灌了三杯白酒,然后怒气冲天地指着阿呆。我其实不担心他俩打起来,因为阿丁就算喝多了也绝对不敢和阿呆动手,他的个头起码比阿呆低二十五公分。
就在大家正在好奇事态会怎样发展的时候,“咚”一声巨响,阿丁直直地后仰下去,砸开了自己的椅子,然后砸在地板上。还好这高级酒店的大厅宽敞,要是坐得紧凑点儿,非得砸翻后面那桌人不可。
于是,婚礼在刚刚进行到后半程时,迎来了一个小□□——有一个男人被四个男人架着拖了出去……
唉,真可惜了这么贵的红包钱,菜都没像样得吃上一口呢。
我夹了个扇贝给阿呆,在他耳边言简意赅地说,“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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