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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铭铭神经大条,忽然有点反应不过来。

她喜欢林风华喜欢了那么久,就这么不喜欢了?

不过她又觉得开心,她的安安终于不用为林风华难过,而是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了。

白阅珺伸手拍了拍她的脸,“别发呆了,赶紧回去吧。我都回来了,你明天就不用再赶早来喂兔子了。”

“可是……”

“不用可是了。我还要换衣服上班去,改天再和你说,好吧。”

白阅珺把人推向门口,顺手拿过来她手里的钥匙,“行了,回去吧。乖。”

“那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别、别乱做坏事啊!”

“……”白阅珺哭笑不得。

把人送走后,白阅珺把那钥匙扔在客厅桌子上,回了卧室,去换衣服。

换好衣服,她走到床边,拍了拍床上人的屁股,“我去上班了。”

华亦冉“嗯”了声,继续睡。她自己先离开了。

白阅珺没想到,他莫名其妙地就在她那里住了下来。

她将他往门外赶,他厚脸皮赖着。她把门锁了,他就拿着那天冯铭铭留下的钥匙开门,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偷偷把钥匙拿走的。

后来,她干脆不多说了,他爱住就住。

只是觉得奇怪,他那住处比她这里好多了,偏偏放空着,反倒是在她那小公寓里赖得很是开心。

住了一周后,他公司赶着出一批货,他得监督着,整日往工厂跑,好几天都半夜才回来。

他做的是外贸服装,跑工厂不说,有时还得日夜颠倒,和对方视频开会,几乎忙得不可开交。

即便这样,他也没回自己那处。

一段时间下来,她那小小的客厅几乎成了他的临时办公室,电脑好几台,满地的服装样式。

好几次,白阅珺起床想出门上班,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就这样,两人各忙各的,每天虽然依旧抱在一起睡,但话确实没多说几句。

这天下班后,白阅珺刚准备换衣服离开,临时接到了林越泽的电话,说要带她和冯铭铭去吃饭。

以往三个人也常聚餐,主要人物是冯铭铭。

因为她吃得最多,而且她可以好几个小时一直吃一直吃,堪称大胃王。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再熟悉不过,也不会嫌弃她。

反正白阅珺认为只要不是她出钱就好,不然她肯定会被吃到破产。

在冯铭铭连续不断吃了三个多小时后,林越泽实在看不过去,拦住了她那还要打饭的手。

“你都吃了四碗饭了,够了。”

冯铭铭瘪嘴,“可是这个汤汁很好吃,我还想再吃一碗。”

“不行。”林越泽摇头。

冯铭铭不干了,“我要告诉我老公,你请客却不让我吃饱。”

林越泽抽了抽嘴角,“就是曾明诺让我看着你的。他说了你只能吃两碗饭,已经超了。”

“可是,我就是还没吃饱。我还想再吃!”

白阅珺舀了碗花蛤汤搁在她手边,“喝汤吧。喝了这碗就饱了。”

“我想……”

“喝汤!”

对冯铭铭这傻货,白阅珺一向没有林越泽耐心。她一沉下脸来,冯铭铭识趣,没再纠缠。

正常女孩一般只要一碗饭足够了,即便冯铭铭是大胃王,但这么吃下去总是不好的。

旁人也是为了她好,她知道这层意思,也不会怪白阅珺。

冯铭铭低头喝汤的时候,林越泽给白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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