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丹毒,阿珩自然也研究过中了这种丹毒要如何解决,虽然她自己是不可能出这种问题,但可能碰上这样的病人,因此阿珩做了若干实验后整理出了几个法子。
“齐王,我可否取你一皿血?”阿珩问齐王。
齐王锐利的看着阿珩:“取血做甚?”
“看看齐王你是中了什么毒,以及深浅程度。血液流经整个人体,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血液查出来。”阿珩解释道。
给王侯治病就是这点不好,若是寻常庶人黔首,爱给不给,不给本大医师直接走人。然给齐王治病,阿珩敢说,自己若敢甩手走人,齐王立马令人将她枭首。
且,纵然齐王不杀她,她也不能走。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人没出现在她面前,她自可当不知,亦可绕道避开,然病人既已见到,便不能当没看见。
华族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自残。而君王身体更是重中之重,连修个胡子都要挑挑拣拣日子和时辰,何况取血。
自己提的要求足可齐王以意图谋害君王之罪将自己处以醢刑,因此阿珩提完后便很识趣的等齐王自己做决定,不答应也关系,拿捏不准病情最后出了什么问题,阿珩表示:她有把握病人死不了,但会不会多遭些罪可不好说。
齐王犹疑许久,终究求生欲胜过被冒犯的恼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内摸索了一圈,最后瞧中了一只用饭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寻个饭碗的,却不是这种,而是在辰军军营时用的那种海碗,放个人头进去都绰绰有余。奈何王宫里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海碗,全是婴儿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蛊大点。
寻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针袋,针袋有两层,一层插着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另一层则是一套薄如蝉翼、形如柳叶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后取了一柄柳叶小刀给齐王放了一碗血。
齐王几乎是强忍着喊人将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酱的冲动看阿珩放血的。
一国之君,龙体何其之重,竟被阿珩这般对待。
然齐王终究是忍住了,阿珩什么破名声,与牧云原毗邻的齐国自是知晓,真把人给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来。
到阿珩手里的病人,鲜有一命呜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来。而这也是她声名狼藉的原因,医者医术好是好事,然你医术好却爱拿病人试药,纵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还不如一开始便被治死。
诚然,自己是尊贵的王,但齐王没把握阿珩不会对自己乱来。
若能有半丝理智可言,这位医者便不会是血医了。
取了血,阿珩提笔在御用绢帛上写了起来。
捭阖时代的书写材料有绢帛、简牍、兽皮以及甲骨四种,其中简牍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绢帛那是贵族的特权。庶人黔首没有使用绢帛的权利,也用不起,兽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绢帛上写字,因为写起来最流畅,可惜金钱不够,更多时候仍是在简牍兽皮上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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