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了家也至少要保证三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因为我们班算是学校的唯一重点班,都是煽动学生报清华北大的,课业负担非常重。后来偶然间我问陈若冰,她说她每天八点左右作业就做的差不多了,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看乱七八糟的闲书。
再后来有一天,她偷偷给我看了个本子,上面布满密密麻麻的字。她说是她写了一半儿的小说。我翻开来看,每一章的开头,她都仿照红楼梦,起了两句诗作为标题。后来我才想起来,这叫章回体小说。
我那时候粗略地扫了几眼,觉得生僻词汇很多,晦涩难懂,随便说了几句就还给了她。
是的,我的文学水平比她差的太多(如果我有的话)。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一个人,是不会随便把自己写的小说给别人看的,除非ta觉得对方可以读懂。
随着跟她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我的嫉妒心渐渐淡了。一个人只会嫉妒和自己在一个水平线上的人。一旦她和你拉大了距离,你就不会嫉妒她了。
从这起,我感觉和她相处开始愉快了起来。其实表面上没有什么不同,仍旧是每天上下操、吃饭、遛弯、吹风这些无聊的事,但想通了,心里那层屏障揭开了,两个人都能感觉出来不同的。
这种不同可能十分微小,也许是我说话时语气的改变、笑起来嘴角弧度的变化,或仅仅在一个眼神里。
那段时间,《流星花园》火遍了大江南北。每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女孩子都生出一个灰姑娘的梦。陈若冰后来给我拿来《流星花园》的书。我回去一字一句地读完。第二天她说:“为什么女主角一定会喜欢那个白马王子?我要写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好啊!”我说,“我也早就看腻了这种老套的情节了。”
“那我们写一个女主拒绝了皇帝,拒绝了王爷,最后选择了一个落魄书生的故事吧。”
当时的我和陈若冰,为这个想法兴奋了好几天。那种感觉就像偷窥到宇宙的秘密,全世界人都在为地球是平地而陶醉,我俩却嗤之以鼻地说,地球是个球啊,愚蠢。
于是我真的开始和她一起写故事了。故事分两条主线,我们两个一人一章。万事开头难,但有陈若冰一起,很多第一次会遇到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她教我“说”是“道”或者“曰”,我说我还是不会写对话,但语文课真的学过啊。她说等我们把这个故事写完,你就会写对话了。
现在如果再拿出当时我们写的东西来看,一定会觉得幼稚可笑。可那时候的我和陈若冰,确实在创造只属于我俩的那个世界。
高一的下学期,我有个远房表哥转来了我们学校。他大我一岁,学习成绩一般,但篮球打得特别好。于是那时候起我经常跟着表哥一伙人打篮球。表哥教了我们一些基本技巧,我也都是囫囵吞枣地练一练。按表哥的话说,女生打篮球,不需要得分,甚至不需要真会打,会摆姿势就可以了。
当时高一的我觉得他十分幼稚,现在想来,简直是金玉良言。
我虽然个子小,但是按表哥的话讲,很有运动天赋。个子小最起码有不丢球的优势。再加上那些男生也不好意思真跟我对抗,于是看上去我打得还不错。
也因为表哥的鼓励和这段篮球时光的影响,我之后陆续沉迷过游泳、马拉松、羽毛球、滑雪、乒乓球和练肌肉,并且每一项都玩得不错,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总之,一个夏天我就晒成了一个黑丫头,身高也奇迹般地长高了四厘米。那段时间,放了学陈若冰经常在篮球场旁边的葡萄架下写小说,偶尔抬头往我们这边看一眼。她的出现让篮球场上所有男生的血管里灌满血液,跑得更快,跳得更高,以致到后来,我已经能从这些男生球场上的表现来判断陈若冰是不是在旁边。
和表哥打球的这群男生里,有个叫林澈的男生,和表哥同班。表哥还有他基本每次打球都和我是一伙。进行过集体对抗性运动的人一定体会过同伴之间的那种美妙的默契感。打篮球你进攻的时候他替你挡拆,踢足球在你带球跑到对方前场被两个后卫盯住这时候一名队友跟上来管你要球,或者羽毛球双打比赛中你为他创造了优势他一击命中。那种心有灵犀无法描述,我想这就是集体性运动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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