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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蠕蠕是吃错了药吗?”胡力浑边穿起皮铠边咆哮了起来。“这还让不让人睡觉!”
“明显是不让我们睡觉啊。”阿单志奇认命的提起长戟。“听白营那边的说,陛下正在伐夏最重要的时候,所以那边就天天扰边,做出要率大军南下的样子牵制我们。”
“那就他妈的堂堂正正的打一场啊!每次派出几千骑士射几箭就跑算个球!”坤达显然也被柔然人做日常一般的骚扰弄的生不如死。
他们这一火人算是“黑四”营里最幸运的家伙了,几个月下来,不但一个人没死,还被换了更好的营帐、从每五天一顿肉食变成四天一次。
只是从吃的东西变好开始,他们也被越来越多的点中出战。
“有抱怨的时间不如赶紧洗把脸。”最近大的战斗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花木兰渐渐开始不脱盔甲睡觉了,最多摘了头盔和衣而睡。
此刻她正将长刀挂在腰袢,提起箭壶背在身后,又用脚勾起了摆放在地上的长弓。
花木兰从家中带来的短枪已经折断了,如今用的是从柔然人那里捡来的长刀。大魏的军户从接到军贴开始就要准备自己在营中用的一切东西,小到针线袜子,大到兵器马匹,若是一个败落的军户家庭,怕是连一身好盔甲都得不到。
所以在战场上捡战利品就成了他们的惯例。
花木兰从来不剥死人的皮铠和盔甲穿,有时候拿到趁手的兵器倒是会换上一把。好在她的皮甲是花父的宝贝,这么多年来一直保养的很好,皮子也鞣的很漂亮,既结实又不阻碍花木兰的动作。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花木兰成了这一火人定海神针一般的存在。
只要他在,众人总能很快的冲杀出去。
正如阿单志奇所说,一旦上了战场,只要你不想死,就必须要杀人,杀的人多了,你再想隐瞒自己的能力也是枉然。
别人不知道,这一火的战友却是心知肚明。
他们知道花木兰的箭比别人都快,花木兰的刀枪比别人更有力,只要跟在花木兰附近,总是能转危为安。
这也许有点卑鄙,但人总是喜欢追随强者的。是以他们都知道花木兰又不俗的本事,却没有一个人说破。
说破了,他也许就要离开黑四了。任何军中都不会放弃这么一个能远射能近攻体力又超强的部下。
那时候,他们要到哪里去找一位这么靠谱的火伴?
“哈达和我用的是短兵器,我们冲锋在前。胡力浑和坤达用的是长枪和长戟,你们在后掠阵。亚奴和莫怀儿护左翼,阿豺和乌地归护右翼。杀鬼,你注意背后。花木兰……”指挥战斗的正是火长阿单志奇。
“你在中间策应。”
“嗯。”
花木兰颔了颔首。
所谓策应,就是那边有危险就在哪边救援。
所有的火伴都已经把后背交付给她了。
一夜过去。
他们如此兴师动众的出营追击,可这场半夜的骚扰针对的却不是黑山城,而是黑山右方的固化周边地区。
柔然人又一次狡诈的声东击西,在这严冬的深夜偷袭了北境的不少村庄。花木兰等人跟随右军疾驰上百里,只追到零星的几十个柔然人。
柔然人劫掠边境是不会留下活口的,更不会带着人丁减慢速度。他们抢了容易带走的东西就跑,对于牛羊猪狗根本不屑一顾。
为防有诈,右军并没有继续追下去,而是杀了那几十个柔然人就鸣金收兵了。
这就像你每次准备重拳出击,却都打到了软绵绵的东西上一般。很快的,一种焦躁而且不甘的情绪弥漫了整座黑山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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