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无疑是暴露身份的下下策之举。
“掌柜的!天啊!我的掌柜!啊啊啊啊啊啊……”
杀猪般地嚎叫声响彻云霄,靳恪的右眼皮很应景地跳了跳,心里暗暗祷告:不会吧!老天不会这么不厚道吧!
下一刻,老天就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哭得梨花带雨的清骨狂奔了过来,人群很自觉地给他让出了一条道,他猛地夺过丁叔的喇叭,可怜兮兮地望向靳恪:
“掌柜的!你千万不要死!你死了我也不要活了!”
靳恪绝望掩面,低声自语道:“你赶紧去死吧!”
底下的清骨还在细数二人在一起的欢乐时光,希望能够让靳恪重拾生命的希望。无论是靳恪瞪着他,给他使眼色,还是给他做口型,他都恍若未觉,原因只有一个:视线让泪水给迷糊了。
“这只蠢狗!”靳恪恨道。屈指凝聚起一道巫气,以快不可见的速度弹至清骨的喉间,给他施了个哑术。
“呜……呜……”清骨扼着喉咙,半天吐不出一个字,找回了半丝的镇定后,才料到靳恪的意图,破涕为笑,笑得别样痴傻,倒是把旁人都给吓得一跳。
靳恪打量着这座楼宇的布局,发现离右侧阳台有着不远的距离,他倒是可以一脚跳过去,不过太异于常人的举动终是忌讳,只能助力一跳,装作后劲不足地捉住阳台的边沿,引起了下面人有一阵的惊呼后,才慢吞吞地爬到阳台里。
带着千万般不愿地心态下了楼,无视警方的喊话,还有居民的指责。靳恪快步地往无人的地方驶去,清骨也马不停蹄地跟了过来,欣喜地给了他一个熊抱。
“掌柜的!你刚才真是吓死我了!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怎么会跑到了遮阳台上?”
靳恪没有马上回答他,思及他刚才的哀嚎,哭笑不得,反问道:“你看看现在的日头,为什么现在才来寻我?”
清骨心虚地挠了挠头,“昨晚估摸着是酒喝多了,一回到店里就头晕脑胀的,倒床就睡,硬是到一个时辰前才醒,发现你一夜未归,便四处寻你了。真奇怪,我平日里酒量很好的,昨日喝得并不算多啊。”
靳恪觑了他一眼,只当他是在为自己偷懒找借口。吩咐道:“你睡了这么久,想必已是睡足了,赶紧回去张罗一下店里的事,明日就开张。还有,把杂物间给清出来。”
“为什么要清杂物间?”清骨疑惑问道,却发现靳恪走的并不是通往店里的方向,忙道:“掌柜的,你这是要去哪里?”
“捉人!”靳恪说得含糊,看上去却很着急的样子。清骨也来不及细问,心里记着他刚才吩咐的事,回店里去了。
一刻钟后,站在泥地上的靳恪,观察着面前每家每户都挨得极近的,由红砖堆砌而成的楼群,有四层楼高。抬眼望了拱形门上的“昙华巷”三个大字,心里讥笑道:
昨夜那鹿楠错认为他是普通的肉体凡胎,以为她那拙劣的除去记忆的巫术能够对他起效,竟托大地把姓名住址都毫无保留地都告诉了他。
只是这片楼群看上去有一百多户人家,要怎么才能知道她具体所在?
寻思间竟听到了熟悉的男音,靳恪闪身躲到院里晾晒的被单后面,望向来人。
许衷初正与一名年轻女子,一同推着烤地瓜的摊炉往巷外走去。女子看上去虽朴实无华,笑起来却蕙质兰心,体贴地掏出绣帕为许衷初擦了擦额间的汗,好一副和如琴瑟之相。
靳恪猜测,这女子应当便是昨晚鹿楠口中的许衷初的新妇,蕤儿。只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许衷初竟然与鹿楠是邻居?怪不得二人关系很是熟络的样子。
待许氏夫妇走远,靳恪撇到面前晒的被单,忽然心下一动,嘴里默念了一串咒语,紫色的气息绕指流动,片刻后,万里碧空骤然昏暗,雷鸣闪电交加,俨然一副要下暴雨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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