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出门游玩散心去,一游便是大半年,让她积攒在心头的那些儿女情长都抛诸脑后了。
再后来,师父的名气大了起来,她边帮师父的忙边学,还得打理山谷内的事务,除了每年回京城探望侯家两老,会想想那个人怎么又不回来,或是收到信的时候,想想那个人在哪儿,在做些什么,其余时间真是忙得抽不出空闲多想他。
可有些人,即便不刻意去想,他也一直妥妥帖帖地藏在心底,不知何时进来的,等发现他在的时候,便再也赶不走了。
从一开始被他带回来时,她就不曾将他看作亲哥哥过,而如今,更不可能了。
……忽然想通了许多事。
当初他躺在床榻上命悬一线,危在旦夕,她怕得心头发疼。
如今知晓他可能发现了那个秘密,她怕得心口发慌。
究竟怕什么?
怕他死,怕他赶她走,归根结底,不过是怕他会离她而去。
“呵。”
侯苒将脸埋进双臂间,抱着腿缩成一团,自嘲地笑了。
活了两辈子,自以为学会了察言观色,摸透人心,到头来,却一直看不清楚自己的心在想什么,连……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都分辨不清,还当是错觉,当成了一时兴起的冲动。
蠢得无可救药。
更蠢的是,她现在就想跑到这个人面前,一字一句地告诉他——
她喜欢他。
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喜欢了,与兄妹之情无关,是想要嫁给他的那种喜欢。
……还来得及吗?
侯苒抬起头,靠着门慢慢地站起身来,忽的被什么晃到了眼,下意识抬手挡住光线,走近几步,看见摆在窗前小桌上的一支细银簪。
窗外的日光被它反射出一道刺眼的光,雕工并不精致,也无甚装饰,京城随处卖的都比这一支要好看得多,也不知送的人要多没眼光才选上它。
她每年跟着师傅四处游历,师父出手大方,随手买给她的首饰多得戴不完,有些回谷后便成了压箱底的杂物,唯独这一支银簪,普通得不起眼,她却从来舍不得丢,甚至出门采药也特地摘下来收好,生怕途中落在山里就找不着了。
……为何来不及?
他未娶,她未嫁。
风华正茂,豆蔻初开。
一切都会来得及的。
“徒弟!来尝尝为师新做的莲子鸡了!”
隔壁屋的锅勺敲得咣当响,盖不住墨奚清亮的喊声,侯苒回过神,忙应声好,匆匆换了身衣裳便小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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