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次》3.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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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因为他是老么,从小到大,为所欲为。父母皆是医生,特别是父亲严肃得简直不近人情,母亲倒多跟三个儿子沟通,但是只要孩子做错事,也会严加责罚。他们三兄弟都很会读书,头脑最灵光的,其实是经常练j学懒的封玮。

三个人读三间不同的中学,因为父母让他们依喜好选中学。踏实的大哥如愿地进了一间名校,每日大半时间花在读书上头;二哥也是轻浮爱玩的人,选了一间压力不大的band1学校,过上充满桃色的中学生涯。弟弟封玮选了一间课业更轻、名声还算不错的中学,除了大考之外的小考试,全都不读书就上场,糊弄过去便算。

父母明白他有实力,也由着他去。他玩了这麽多年,到了入大学那年就是自视过高,够胆拿十一万元学费去炒股,他以为自己做任何事都会成功。

是的,只除了玩股票。

他仍记得股市下泻那刻,离心力比他坐过的任何一次过山车都要大,撤退得算是快,只是没了那十一万元,未有负债。当务之急是要扑十一万元回来,以免父母发觉户口少了钱。他在学校是吃得开,但称得上死党的也只有三四人,几个学生拿出仅有的六七千元储蓄帮兄弟,还填不了总数这时他想起一个人。

郁静逸。

当时,在他想像中,郁静逸是个矛盾的女人:她乏善可陈,是个没趣的闷女人,但很会读书,同时又晚晚出去做兼职,也不知道她什麽时候有时间读书。她c行很一般,常欠功课、迟到,却又往往名列前茅。她极少说话,原以为她应该是个内向的人,但她却在初中时不声不响地走过来,说喜欢他的眼睛。

她开始努力找话题,向他搭讪。说到底她也是个女子,封玮也是个有风度的少年,多说几次话,就熟络下来,习惯她三不五时会说喜欢他——不是直接说喜欢他这个人,而是喜欢他某一部分:我喜欢你跑步的样子,我喜欢你打篮球的样子,「我喜欢你」四个字後一定有後续。

她就是从来不敢说,我喜欢封玮。讲不清她是勇敢还是胆怯,曾经问过她为什麽老是对他说喜欢,她就一副实事求是的样子,说:「那是因为我不说,你就不知道呀,而我想让你知道。」

她说过而让他最有印象的「喜欢」,就是她答应借他十一万之後,他们第一次上床时她说:「我就是……喜欢你的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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