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晗:“从明天起,早饭也在我这吃。”
唐烨:“不用了,我早上不习惯吃东西。”
若是一个月前,夏晗便不再说什么了。可逐渐熟悉的现在----
“知道了,我算着你上班的时间做好饭给你送去。”
唐烨不能理解他的固执,皱着眉头看他,半晌后,一脸挫败地回了家。
登陆游戏,猴精早已等不及,第一时间跳出来质问他这段时间着了什么魔,游戏里都快找不到他的踪影了。
这段时间……他一直和对面的男人混在一起。
托那人的福,他每天都能吃到健康营养的家常菜。
那人喜清淡,但为了照顾他,餐桌上也经常会出现麻婆豆腐、水煮鱼之类重口味的菜。
那人夹得很少,基本上一大盘都进了他的胃。
唐烨还发现,那人滴酒不漏。白酒、红酒,啤酒,一概不碰。
不光酒,他那干净整洁的小屋里连烟灰缸这样的东西都不存在。
现在这年头,这样的人真是少之又少。
第13章故事
进入社会,烟酒这种东西是避免不了的,就算他不屑溜须拍马那一套,但朋友聚会、同事喜宴是推脱不掉的。
滴酒不沾的人却会在每天晚餐时分拿出冰镇好的啤酒放在他面前。
这份细致、体贴加深了唐烨对他的好感。
从此,他断了和罗奇的单身狗晚餐约,推了李烈风的泡妞约,下班后匆匆往家赶。
出了地铁口,有时会巧遇回家的男人,他们便一同逛逛超市,买些必需品。
回家路上,明明手里提着很多东西,男人也会追上拎着西瓜的老人,愉快地帮人送到家。
有时候唐烨会感觉这人和自己活在不同的世界,可当他回过头,冲着自己微微一笑----
唐烨更想掀桌了。
为什么明明其貌不扬的男人会和他的白月光有一样的笑容。
回到家,男人衣服也不换,走到厨房忙活开来。
三十几度的高温,厨房里没有空调和风扇,穿着长袖,扣子也扣到最上面一颗的男人早已是汗流浃背。
唐烨其实很想问他,为什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目光。
有些伤疤是一辈子也除不掉的,但是谁能把自己藏起来一辈子。
晚餐后,吃了水果,天气好的时候,他们会在家附近的广场、公园散步消食。
那人曾经在C市待了五年,后来去了很多地方,最后选择回到故乡开一间仅能养活自己的小店。
唐烨问他在C市是做什么工作的,回来了为什么不做回老本行。
男人笑笑,毕业七八年了,他没有过一份正式的工作。
唐烨很惊讶,S大毕业,又不是不愁吃穿的富二代,浪费了七八年时间,这人都在干什么?
男人的目光染上了忧伤,夏夜的繁星照进漆黑的瞳仁里,低低的叹息幽远苍凉。
一直都在被包%养。
后来毁了容,被嫌弃被罢养,在外地打了些零工攒下一点点钱,回了故乡,开一家小店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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