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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比我晓得多,她偷偷告诉我,写字也讲究字的风骨。

那天我在将军的书案上看到一句:“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

其实理解不了这话的意思,但是那个“正”字,将军写得好端正好漂亮,我想起自己的名字,同是一个“正”。

将军为我解释了很久,我太蠢了,还是领悟不到。

直到母亲领着大哥的孩子进宫看我,我终于明白了我的“正”究竟在哪里。

进宫到现在,九年,只有母亲曾来与我见过一回,仿佛还是最初的第二年或第三年,在这苦瘠凶险的深宫,我完全没有家人的慰籍。

母亲早已成了干瘪的妇人,我的侄儿睁着眼好奇地看我,他才六岁,却已经知道我的不同——母亲要他喊我“小叔叔”,侄儿说:“不要,他身上的味道好奇怪!”

奇怪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我们没了天生的雄物,但也不是女人,小解的时候无论如何努力都没有办法排净,为了掩饰身上的臊味,只好和宫娥一样洒着香粉,小侄儿怎么会闻得惯这种味道?

然而母亲拥抱了我,她毫不在意我身上是什么味道,她告诉我,不是她不愿来,是她每次要来,都被父亲阻止,去年父亲走了,她终于可以来见我了,往后她年年都会找机会来见我,还要带上小侄儿来相认,这样哪年她不在了,我若被赶出宫,也还能有个收留的地方。

我真以为我苦尽甘来了,却跟着接到内府的密令,有人要我毒死将军,如果我不做,母亲与小侄儿的末日很快就会到来。

他们给的期限在中秋之夜,我清楚那时便是我的死期,我一点都不想死,我想见长乐,我想见母亲。

这一晚,长乐通过将军,赠我一个香囊,我可以带着心爱姑娘的礼物,去见阎王。我真的很骄傲,虽然我是个阉人,不中用、下贱的蝼蚁,可我得到了一位天下最好的姑娘赠送的礼物。

长乐没有开口对我说过喜欢,她用她的眼睛却说过上百回。

更让我高兴的是,将军说,只要不是在宫中,他并不介意我与长乐……当然我知道我不会,即使我活着,我怎能让我心爱的姑娘守活寡?我留在她身边,伺候她和她的丈夫,就好了……

将军,长乐,我总算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就算是输,甚至是死,也要坚持该坚持的东西——你们就是我的“正”,我不能失了它,那是我仅剩的宝物了。

长乐,黑白无常带走我之前,我坚持去地坤宫看了你一眼,真好,最后见到的样子是你在微笑。再见了,我心爱的姑娘,你要长乐,永远。

将军,请不要难过,能死在你怀中,我很满足,为朋友而死,就算是个阉人,是不是也够格作你心中的男儿?

若有来世……若能再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卧床抱被,正文就不写啦,本来就给说逻辑不清了,哈哈……

就依美丽小天使的建议,写个与正文有关的番外@@

以后恶趣味发作说不定会写与正文无关的番外……

第55章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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