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多出的一个,是要送我的任心。
我一路都没多话,眼尾皆是低矮的小楼。平房,以及在街边坐着谈笑风生的镇里居民,一张张脸,都或多或少的熟悉。
这镇子真的太小太小,开车穿过不用二十分钟,可却让我如此的留恋。因为这里承载了我十七岁以前的,所有记忆。
夏天的风很燥,很热,扫到脸上,是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这里的夏天很短。秋天几乎没有,印象深的,都是寒冷的冬季,厚厚的积雪……
我矫情的,握紧了任心的手,今年冬天,大概没办法在和她一起迎接第一场雪,没办法,一起打雪仗了。
任心也没说什么,直到我和大奶上了通往县里的客车,她才隔着车窗塞进来一个笔记本,说是送我的礼物,“精卫!回头等我妈给我买手机了我就给你打电话!!”
我拿着笔记本点头,“嗯!”
“别忘了我啊!”
任心说说话就要哭,“交城里新朋友了也别忘了我!我是你最好的!!”
嗯。”
我抿着唇,憋着眼泪,“我知道,你快回去吧。你爸还在外头等着呢!”
车子启动,任心却在车旁不动,手用力的擦着眼角,“精卫!要是有谁欺负你就跟我说!放假了就回来看我!!”
“好……”
我隐忍着情绪,头伸出窗外,见任心还跟着车跑了几步。心里酸酸的,“任心!我等你电话!!”
“……”
任心在喊着什么我听不清了,车子拐出客运站的车场,最后的画面,是任心傻傻的站在原地,横着小臂在眼前。哭的难以抑制的样子。
“精卫……没事儿……”
大奶奶没说什么话,楼了搂我的肩膀,“你们的路都很长,以后想见就会见的。”
“我知道。”
我小心的擦了擦眼尾,明知道这种离别是生活中的必须,可还是会难受啊。控制不住的。
翻开任心送我的日记本,扉页上,她用钢笔还在上面写了字。
莫名的,我想起了那日和任心在店里楼梯处相互依偎憧憬的场面,那时,我们谁都没有想过这一天,好似一瞬间,我就明白了许多的东西。
原来,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段敏感脆弱的青春岁月要走,我们会有很要好的朋友,单纯的手牵手,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
未来似乎就近在眼前,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会在日记本上写下——my,best。friend。
愿时光能慢,愿故人不散,愿我们日后独闯的日子里,都不会孤单。
☆、第77章找事儿
……
客车到了县里就已经中午,我搀着大奶又去了火车站,没赶上快车,只能买了两张慢慢晃荡通往哈市的慢车票。
“精卫,奶就送你这一回,以后,你都要自己坐车了。”
上了火车,大奶奶半开玩笑半认真的看着我,“不光如此啊,以后的很多事,都要靠你自己了,明白吗。”
我点头,瞧着大奶日渐苍老的脸,嘴里咸咸涩涩。
……
绿皮车晃荡了一宿,好在是卧铺。我和大奶没遭太多罪,一睁开眼,首先看到的就是窗外的高楼大厦,灯箱霓虹。
晨曦从楼的顶层穿过,光圈晃眼。透着一股蓄势待发的喧嚣繁华。
“精卫,要到了……”
列车员开始广播,大奶提醒我拎行李袋子,“我给你爸发了短信,他会在车站等着咱俩。”
我没吭声,微眯着眼仍看着窗外,“大奶,这楼真高,得多少钱啊。”
“傻孩子。”
大奶轻笑着,“要不说是大城市么,你以为是咱那儿啊,都是小二层的,以后等咱精卫出息了,就能在城里买起楼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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