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他们学校几次,综合从各方面收集到的信息,夏瑶决定去他老家看一看,也就是后来暗访的妙王村。
快到车站的时候,她接到那个学生的电话,他说他想了好久,愿意站出来。
了解了事情的大概,报警的话,也许只是摧毁一个回收点。夏瑶想去暗访,尽量多挖一些上游、下游出来。
为了伪装身份,那个大二学生配合,说自己是他的同学,本就不富裕,家里又突遭变故,身份证也丢了。问负责人看在同乡的份上,能不能帮他同学谋一个职位。
夏瑶就这么卧底进去了。
老实说大多数“坏人”并不像电视里那样,一出场就一脸阴鸷,恨不得将坏蛋两字贴在脑门上。也许是少数,这负责人看起来还挺和蔼。
所以这两月里,夏瑶除了小心翼翼的收集证据,生活上过得还行,也没什么人为难她,相反还挺信任她。
当然思想的煎熬是另一回事。心理压力大不说,在目睹这些触目惊心的勾结和愚昧无知的行为后,夏瑶内心几乎是痛苦的,愤怒自是不用说,她想那个看起来挺和蔼的负责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呢?他对自己的行为又有怎样的认识?他会觉得自己是“坏人”吗?或者根本就没有是非观。
不过这似乎属于社会心理学范畴,她要做的只是跟随自己的良心去揭露那些暂时还不为人知的黑暗。
告诉那些干坏事的人,尽管利益诱人,但也不能不折手段。
过了一会,回复过来了:我前几天回家,发现自己的父母也参与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大义灭亲。夏瑶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不能说我知道了,想了想回复了三个字:对不起。
对他的父母参与其中感到遗憾和抱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这说明法律也考虑到了情理。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一直共存着,似乎都可以理解,夏瑶对此不做任何评价,只觉得这是因事、因人而异的个人选择,也要因事、因人的去看待。
不过理解是一回事,触碰到法律红线,还是要承担后果的。
这时,宋新词拧开卫生间的门,微微歪着头用干毛巾拢着湿头发走出来,两手不停搓着,嘴上也没停:“瑶姐,想什么呢?”
夏瑶回过神,收起手机,目光如水地看向宋新词,关心道:“洗头发了。”
“这不很明显吗。”宋新词皱着眉,“你怎么出来了?”
宋新词刚冲完凉,浑身都是沐浴后的清香,脸蛋被热水蒸得白里透红,细胳膊细腿的,一双好看的眼里写满你这个不省心的家伙的操心。
夏瑶忽然就很想抱一抱宋新词,朝宋新词伸出手:“过来,我帮你擦。”
宋新词摇摇头:“你回去躺着。”
“不至于。”
“行。”宋新词将毛巾往肩膀上一搭,“那我抱你回去。”说完,笑嘻嘻地走到夏瑶面前,一手揽着夏瑶的后背,一手取拐杖,“其实我幻想过很久,只是一直不好意思说……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这个荣幸。”
说着还略有那么一丝羞涩。尽管夏瑶觉得这孩子多半是装的,离这么近,心跳还是不受控制地快了一拍,握着拐杖不撒手,想了个好主意:“万一你抱不起我……不就摔了,我摔了倒没什么,就是怕砸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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