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己把他带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自己的了。
因着快要过年了,二牛就想给瑾轩挑身红色儿的棉袍,瑾轩本是不乐意要的。他本也爱这些鲜亮的衣物,但是这里的红色染的并不好看,让人觉得不太舒服。但是看着一切只要实用就好的二牛认真的比对那件袍子他穿上更好看,也不好打击他的热情。
罢了,反正他长得好看,穿什么都是能看的,再者,反正穿上也就二牛一个人看,只要他喜欢就好了。
就连店家都夸他:“这位小公子人长得俊俏,最衬这个红衣裳了。我这是今年京城最流行的款式,小公子您穿的比京城那些个公子哥儿还要好看。”
这话虽有些水分,但也不假,京城多俊男美女,但安家小公子能闻名全京城,除了家世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长得好。如今,他虽说是落难了,没有以前鲜亮,穿上这艳俗的粗布衣裳,也难掩丽质本色,更何况是在这偏僻的小城,本就难见真正美色的地方。
最后,二牛很是满意的为媳妇儿挑了一整套的红色衣物。
作者有话要说:亲亲们看完觉得还行就给我评论打分吧谢谢么么哒!
☆、第6章
零零碎碎的买了不少的东西,光是给瑾轩的零嘴就买了一大包,而二牛自己却几乎什么都没买。在成衣店,瑾轩本让二牛也买一身新衣,二牛说自己的衣服够穿的,不需再买,死活不要。
瑾轩有些气愤,他那衣裳哪一件没有补丁?他就没见他穿过一件囫囵的衣裳,他如何不知他是舍不得那几个铜板大钱。但这大过年的谁家兴穿旧衣?最后他冷着脸说:“你要是不要,那我也不买了,反正我的衣裳也够穿的。
二牛真觉得没啥,他是苦日子过惯了,觉得日子合该这般的过。他听老一辈儿的说过,他们年轻那会子,正值战乱,战乱结束又遇到荒年。一家人连一身的行头都凑不全乎,就连他自己,在5岁前也几乎都是光着屁股满山跑的。也就这几年好些,今上勤勉为民,推行了好些个政策,也杀了一批贪官污吏,百姓的日子眼见着就红火起来了。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句话虽有些道理,但并不完全正确,说这句话的人大抵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富贵人家,因一些原因得以见到底层百姓的生活百态,顿生了万般的感慨与同情,好像他们真的衣食无保,日日生活在地狱中。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活法,你不能觉得山里的动物只能吃野食喝冷水,便觉得他们活的暗无天日。生活在最底层的民众,所求甚少,没有战乱,没有天灾,每年地里的庄稼都能有一个不错的收成,白天在外劳作,晚上一家人挤在一个炕头上睡一个安稳觉,如此便就够了。
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日子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家的生活水平都一样,这日子也就能过得下去了。
话题扯的有点远,反正结果就是二牛妥协买了一身新棉衣,至于妥协的过程,我们就全当是他们夫夫间的小情趣吧,这里就不再细说了。
买完东西,日头已经很高了,他们两个寻了自己的牛车,装了东西就要赶紧往回赶。今儿个是腊八,照着规矩,今天是要喝腊八粥的。
好在连着晴了七八天,雪已经化的差不多了,所以尽管现在已经化冻,路也还不算难走。
回去的时候瑾轩却不太好受,他的手被热气一熏,痒的不行,可是又要抑制着自己的本能不能去挠上一挠,只好不解气的去挠二牛。好在二牛没有多少痒痒肉,不是太影响驾车。可他心里也不好受,恨不得那个得了冻疮的是自己,好叫媳妇儿不要这般的难受。
“二牛二牛还有多久才能到家,我难受!”瑾轩恨不得拿把刀把自己的手剁了,就在不会受这样的痛苦了。于是只好更加使劲地挠二牛的后背。
“快了,快了,马上就到家了。你再忍忍,回家咱们就做腊八粥,放很多的东西,熬的稠稠的,味道可好了,让你喝一碗就能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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