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她曾留在我们毕业的这座城市,和我并肩作战了一两个月,后来她实在是受不了企业的文化传承,便背起行囊,如同当年她来这座繁华城市读大学一样,毅然决绝地离开了。
临行前,我去送她。说真的,当时目送着她们一个个离开,我没有多大难过,也许是因为我身边还有着同我一起送她们走的乐嫣。
当帮着乐嫣把所有行李搬上出租车,原地就剩下她和我的时候,我心里酸酸的,终于体会到了一把离别凄楚。
乐嫣拉着我的手说:“哎呀,我姑姑就在这儿,我们以后肯定会再见的啦。而且我家也离这儿不是很远,我有空来B市,就来找你。”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眼泪打着圈儿,随时都会使我没出息地掉下来,砸在夏天火热的地面上。
我眼眶胀得痛痛的,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笼罩着我,我不肯多说一句话,只低着头,然后转身跟她挥手道别,我不想看她上车,我总觉得,以后我们如果再见,也只会在冰冷麻木的视频机器里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大约是不会再见了。
见面将会变得多么奢侈,就算见着了,我们所处的生活环境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还会像以前那样吗?不会了,我们的三观会渐行渐远,最后说不成句,更别提依旧小姐妹似地唠嗑了。
我其实很怕那样的事情降落在我们头上,但我又清楚那样的事情一定会降落在我们的头上。因为我们对时间造成的陌生无能为力。
考完公务员考试后的几个月,乐嫣熬得也蛮辛苦,在备考的那段时间,她不但要忍受她爸的凉言凉语,还要被她妈拿出来时不时地数落一二,她过得可想而知。
最可气的是,她爸一边旁敲侧击地要她相亲,又不肯给她推荐个合适的对象,搞得她在家里直觉自己是个多余的,并且为自己的交际能力感到无比的羞耻。
真的,现下的社会向所有人揭示了一项真理,那就是大学连男朋友或女朋友都没有搞定的人,交际能力绝对非常差。
不过好在她还有个兴趣爱好,拿着麦就能唱,戴上耳机就能嗨,她生日那天在她们家那边的广场上歌兴突起,就站在大荧幕上唱了一曲,她的声音本来就很甜美,当时路过的人都停了下来,她胆子虽小,但那一刻居然稳住了,可是后来她唱完后,面对街边几个称赞她的男生缄口不言,灰溜溜地逃走了。
她同我说起时,还觉得那几个男生是不良少年。不得不提她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脑洞比我还大,迫害妄想症简直不要太晚期。
当然,她的歌声也并非是合一干人等口味的天籁之音,就像我很多时候会觉得她的嗓音太甜美,真心不适合唱男团那些劲爆十足的歌,可是她偏不听,还越唱越勇,我差点没捂住耳朵。
在那个广场英勇唱过几首歌后,乐嫣尝到了甜头,于是时不时地跑过去点几首歌,手舞足蹈地一个人嗨着,也不怎么顾及旁人的眼光了,因为她打定了心思——反正没人认得,所以她有点肆无忌惮。
直到有一天,她一开口,扎堆玩闹的一群小朋友们仿佛受到了惊吓般作鸟兽散,她才意识到她的歌声原来也那么地有如魔音灌耳。
她考了第一名后,面对着接踵而至的面试,她和她妈妈是又惊又喜,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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