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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兄都很义气,所以我死不了。”

当真是很讲义气,这群残兵在自己都难顾得上时,还没有扔下重伤的大哥不管,可见无论到了什么境地,人与人之间道义多少都存着点,所以人是人,不是畜牲。这么想着,对这一百多号散兵游勇印象好起来。

没有多少草药,好在这位大哥很是能忍,如果运气好,他会活下来。因为他们身上盔甲式样和脸颊上黥着的双雁,我猜出他们大约就是朱温的对头,朱瑾麾下的雁子都,这位重伤大哥,看样子是个副都头。朱瑾大军被朱温击溃后,这些人定是历了千辛万苦才逃出来。脸上的刺青就是一座活牢狱,无论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所以他们一直往无人处走。

我不得已跟着他们走,一路越走越荒僻。好在一来就发现他们面上并无饥色,有十几人推着小推车,大概有许多粮食。这让我很欣慰,虽不知会被带到哪里,但能吃顿饱饭还是很好的。晚饭时,他们却为我提供肉食,腌渍过的,说是马肉,我这一惊不小,额上立时渗出冷汗。一群流寇,在这样境地下,能有马粮吃都是不易,更何况马肉。

于是我说:“我信佛菩萨,不吃酒肉。”

“以前也有个兄弟是不吃的,他现在死了。”他们冷笑,看着我嚼草根,猜我几天能饿死。

他们在愤怒,愤怒我与他们不一样,到了这一地步,还装什么。我也在愤怒,愤怒我向往多年的人世,原来也不过如此。高贵的人,建造城池,劳作穿衣,写诗作赋,讲礼节,懂仁义,万物之灵的人,原来真的可以同牛马一样的被割下肉来,煮熟,放上佐料,吃掉。味道上或许还有不如。早知如此,我当初泡在污秽的水中时,又何必去羡慕在桥上行走,可以重新生而为人的亡魂。全是笑话。

他们虽然愤怒,但也不能杀了我,因为那重伤的副都头,他是他们的大哥。我虽然愤怒,但仍尽心为那重伤的副都头缝合他撕裂的血肉,敷上药膏,看他慢慢好起来,他是我的病人。

大约走了十多日之后,意外逢着一个荒僻的村庄。有不多的老人,女人和孩子,都是衣不蔽体,面有饥色的。这很好,在我看来,比遇到一个富庶的村子好。这些大兵离开家乡后,他们自己的家乡也是这个样子,他们总不至于忍心做出什么来,我这样想。我错了。

深夜时,村子里只有一棵枯树伫立的那片空地上燃了篝火,火上烤了肉串,滋滋地响。不多的几个年轻姑娘流着泪挤出笑容,赤脚在围着篝火,在散发着腥味的红色土地上跳舞。士兵们用抢来的铜盆铁罐拼命敲着,大声唱着歌,唱到喉咙嘶哑。在吃着烫嘴的肉,唱着粗鄙歌谣的间歇,自然而然地喝上一口抢来的烈酒,快意极了。

副都头因为伤势的缘故,不能喝酒,也不能大口吃肉,大声说笑,但仍很满足的望着众人。目光安然而温和,使我几乎以为他是个善良的人。可惜他白日里卧在牛车上发号施令时,那凶狠样子令人终身难忘。

我火光下颓然坐着,心里很不快活,我安慰自己说,这一定是舞跳得并不是很好看,歌也不好听的缘故。

有一个留络腮胡的兵丁大笑着,把烤肉喂进嘴里去,不过他没能咽进去,反而吐出了白沫,弄脏了那一大把很有男子气概的黑胡子。然后他瘫倒在自己的呕吐物上。

“大夫,快些看看他,这家伙怕是羊癫疯犯了。”

我俯下身去,看着他,他是因我而死的,因为还有时间,我想记清他的脸。他自然没有发羊癫疯,只是毒发了而已。

在他们白日里忙着杀人时,我没有扑上前去阻止,义正言辞地谴责他们滥杀无辜,再用圣贤之道去教化他们。只有傻子或圣人才会这样做。我只能背过脸,不去看。太多的血,让我觉得干渴异常,远了人群,只往僻静处走,忽然间闻到了酒味,推开一扇陈旧的木门,找到了几坛酒,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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