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
02.
虽然重逢的开头似乎有些文艺,但闻聆与陈晨之间却谈不上多少浪漫,总结下来,无非是少年心动,后又渐行渐远和平分手。
当然这只是少数知情人知道的版本。
闻聆和陈晨的往事要追溯到高中时期。
高一入学的时候,闻聆和陈晨分别被分进了七班和八班,教室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几乎不可能碰到。
暑假的末尾,闻聆突然迷上了吉他,她行动力向来极强,想法出现的下午就去买了吉他,坐在了吉他班的凳子上。
开学的时候正是闻聆兴趣最浓厚的时候。
高中虽说课业繁重,学校却也开展了不少社团活动,军训一结束就是社团招新。
闻聆毫不犹豫地踏进了音乐社,然后又在乐团招新的招牌前停下了脚步。
刚交了表格,闻聆一回头就看到了陈晨。
那时候的陈晨和后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短发,戴眼镜,微笑的时候脸上会有一个小梨涡,看起来文静而温和,一身校服干净而整齐。
“请问这里是在招主唱吗?”
那一看就是乖学生的女孩一句话就让闻聆忍不住侧目。
那个时期乐团之类几乎是炫酷不正经的代名词,与这样的乖乖女风格差了有十万八千里。
闻聆不自觉地拢了拢身上松松垮垮破破烂烂的外套,在门口停了下来。
这个文静的女孩子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几乎在她出声的瞬间,闻聆就觉得自己已经迷上了她。
当然她知道这只是错觉——短暂的感觉而已。
总而言之,在高一开学的第一个月月末,闻聆和陈晨成了同一个乐团的队友。
乐团是一个高二的学长创办的,也不只是为了课余的娱乐,他还想去参加市里的比赛。
对此闻聆不置可否,她兴趣正浓,又爱热闹,只要能找个地方让她弹吉他,参不参加活动她都无所谓。
陈晨向来不温不火,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只是认真完成乐团队长给他们的指示。
在乐团之外,闻聆与陈晨飞快地熟悉起来,并且以火箭般的速度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这一点让很多认识她们的人都大吃一惊。
不管从哪点来看,这两个人的差距根本就是南辕北辙,几乎是完全相反的两人。
陈晨不用多说,她的性格一目了然,温吞、和善、踏实、文静、长情……这样的人在人堆里向来是不起眼的,但是陈晨似乎乐在其中。
闻聆就完全是陈晨的背面了,她热情开朗,兴趣广泛,思维极富跳跃性,好奇心极盛,热衷于尝试一切新鲜事物——
也就是所谓“坏学生”,根本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随心所欲。
就是差距这样大的两人成为了朋友,实在让人惊讶。
——倒不是说这两人性格有什么不好……
而是……违和感,总让人有种磁铁同性相吸了的感觉。
对此两人都毫不在意,闻聆反而还相当自得,她对于让别人大吃一惊这种事向来乐此不疲。
如果可以,她会跟全世界宣布她跟陈晨成为好朋友的事。
而陈晨向来只是无奈而温和地笑着,包容着新任的好友。
高一的春季,乐团迎来了第一次的比赛,一如闻聆和陈晨所预料的那样,成绩很差,他们甚至连第一轮都没有过关。
但这件事对闻聆来说无关痛痒,她对吉他的热情正在逐渐消散,她最近又迷上了雕刻。
这种事也在闻聆预料之中,强烈的好奇心与强大的执行力带来的副作用,就是这样的三分钟热度。
对于吉他、或者说乐团的热情能维持上大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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