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回到房间,在蜡烛上施展了一个光照术,然后吹灭了蜡烛。——且不说明火容易引起安全隐患,蜡烛的火焰跳跃不定,影响他阅读。老头子给他的法术书还真是特制的,至少被大法师本人附魔过,书中是现存所有法术按等级和系统进行分类,尽管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查阅方式,但由于经过了老梅的处理,只要在目录中选择需要的分类法则,其后的内容就会按要求分类。同样的,每一页罗列的法术,需要知道详情,只要触摸该法术的logo(是的,看来老梅或者其他什么人给每种法术制作过一个一目了然的logo),旁边的空白页上就会显示详细的内容……使用体验类似现在用ipad浏览维基百科,只不过这是一本法术百科罢了。而参照说明来看,只要雷蒙德掌握了某种法术,该法术会出现在目录中单独生成的“我的法术”一栏中。
看来魔法文明和科技文明,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思路撞车啊。雷蒙德浏览着几个低级法术,这书多半是给法师当教材用的,虽然对法术效果的详尽描述和图画演示对他来说很有用,可施法方式却是他无法模仿的。他得自己试着把法术施放出来,老梅曾经说过,术士释放法术,更多的来自本能。
在他看书的时候,他的背包蠕动了两下,然后,一只小龙从里面伸出头来,往他这边瞅了瞅,然后打着呵欠飞到他肩膀上,伸着细长的脖子凑过去看他的魔法书。对了,这就是老梅送的那只魔宠——一条,一头,一只,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量词的伪龙。伪龙身材娇小,从头到尾长不过雷蒙德的一条胳膊,而且并非正统龙族那样的六肢动物,而是仅有四肢的双足飞龙。就因为他如此的小还爱打盹,雷蒙德才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把他当成了书上的装饰浮雕。按老梅的说法,魔宠的力量强弱依仗主人(说到这里的时候老梅自己沉默了半天脸上露出了想起什么不好的事情的表情),雷蒙德别的没有,自知之明还是可以的,所以他决定在自己学会搓火球之前,把魔宠一直放在背包里。
顺便说一句,托莱亚小姐赐名,伪龙的名字叫卢克。
作者有话要说:
☆、骑士
雷蒙德一早醒来发现平板电脑,不,魔法书盖在脸上,而伪龙好整以暇的睡在书脊上,尾巴尖扫来扫去,把他的头发弄的一团糟。想来是昨天看到半夜不知不觉睡着了。
他起来梳洗了一下,洗脸用的水倒是昨晚就让旅馆老板娘给准备的。小旅馆没法在每个房间提供镜子,但这难不倒他,从法师塔出来的时候他就把能想到的日用品全部搜刮了一遍。不过这个科技不发达的世界,洗脸刷牙甚至刮胡子的用具都没有之前那么方便。在他还是雷磊的时候,每天早上刷牙洗脸完毕,刮完胡子疏完头还会注意修剪鼻毛和整理眉毛。
雷蒙德并不觉得这像有些人所抨击的那样——娘炮,没有男子气概之类的,实际上男士完全有责任也有理由注意自己的外表,这是对他人的礼貌,——并不是要人打扮的国色天香,但仪表糟糕也会让他人觉得困扰吧。一个鼻毛疯长脸上脏兮兮头发乱糟糟衣着不整全天散发汗臭的男人那不叫纯爷们儿,那叫不卫生而且难看。
凉水洗脸无法清洁脸上的油,雷蒙德有些遗憾的想到,如果他学会更多魔法,也许可以轻松的加热液体——此外,昨天他在法术列表中发现了鹰之光辉术,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提高一个人的charm值,对于实力依靠charm值的雷蒙德来说,实在是相当有吸引力。
和莱亚小姐一并用过早餐之后,两人清点了一下行李准备上路。马库斯已经来到旅店外面等着他们了,与昨天不同,他今天穿上了皮甲,——盔甲看起来有些陈旧了,雷蒙德注意到皮质的部分有一些深棕色的痕迹,显然是干涸已久的血迹,胸口和后背都镶嵌着整块的金属板,因为磨损而变得光泽极为黯淡,尽管老旧,主人对盔甲的养护却挺细致,雷蒙德注意到一些可能是原先破损的地方被细心地修理和增补过。
“武器和盔甲是战士的可靠战友,”马库斯注意到雷蒙德粘在自己身上的眼光,“就像你们法师的法杖一样。”
我是术士,雷蒙德心想,而且没有法杖。但他没有反驳,反驳一个在将要来临的旅程中保障你安全的人是不明智的,——除非那件事事关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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