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兔子——即使他并没有。
叶荣秋憋着一肚子气拒绝了别人共进晚餐的邀请,垂头丧气地走上了回家的路。这天下着小雨,他没有打伞,并且拒绝了阿飞送过来的伞,淋着雨在路上走着。重庆是个阴雨连绵的城市,却很少会下倾盆大雨,时常就像这样下点不痛不痒的绵绵细雨,正符合叶荣秋此刻阴郁的心情。
他的前半生活的太顺了,不说要什么有什么,但也是人人巴着捧着的,从未受过什么大的挫折。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对于自己有了过高的评价,他觉得自己是圣洁的,诞生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折磨,他应当是属于云端之上的人。但是现在,黄三爷试图把他从云端上拽下来,他却难以摆脱那只肮脏的手。
“茂实?”
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叶荣秋茫然地抬起头。他看见他前面站着一对年轻的男女,女人的手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茂实?真的是你?”那个抱小孩的女人惊喜地走上前,他身边的男人立刻跟上,手里的伞严实地照着女人和孩子,不让他们淋到一滴雨。
叶荣秋认出了那个女人。那是他大学时的同学,诗歌社的副社长李雪清。在念书的时候,叶荣秋差点就和李雪清成为一对,李雪清是为数不多的让他有过那么一点心动感觉的女人,但是因为某一回对方忘记清理牙齿上沾的菜叶就和他说笑,使他的些微好感立刻化为乌有,从此对对方不加理睬。
“好久不见了!”李雪清热情地说道。
叶荣秋勉强笑了笑:“好久不见,你最近过的好吗?”
李雪清温柔地笑道:“很好啊。”她扯了扯身边的男人:“给你介绍,这是我丈夫张伟平。”又充满怜爱地摸了摸怀中幼儿的头:“我儿子,已经两岁啦,宝宝乖,叫叔叔。”
那个小孩将小胖手伸向叶荣秋,口齿不清地叫道:“苏——苏——好。”
是个很漂亮的小孩。叶荣秋死死盯着李雪清的牙看,她的牙干净洁白,笑容幸福甜美。没有菜叶。
李雪清的丈夫张伟平看起来是个很平凡的男人,架着一副眼镜,温文儒雅,但是他和李雪清一样,整个人充满了幸福的味道,满满的要溢将出来。他向叶荣秋伸出手:“你好,我听雪清说过你。你怎么没有打伞,最近天气凉,小心生病了。我们家就在附近,要不你到我们家去喝杯热茶吧!”
叶荣秋随便地跟他握了握手就把手收了回来,勉强笑道:“改日吧,我还有事,该回去了。”
于是李雪清和他的丈夫也不勉强,又寒暄了几句便和叶荣秋分头离开了。
叶荣秋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如果说一整天的徒劳让他感到无力,那么和李雪清的偶遇让他感到愤怒。当初他是天之骄子,他认为李雪清配不上她,于是轻易地对方丢入冰天雪地中不加以理睬。那时候李雪清还哭着找过他几回,问他为什么突然不再理睬自己,他当然不会明说李雪清在他心里的价值一颗菜叶就能够轻易摧毁,他只是不无傲慢地说自己要专心学业,请对方不要再对他纠缠不清。此时此刻他心里有点阴暗:为什么被他看不上的女人也可以笑的那么灿烂?为什么她看起来对生活充满热情?难道不该是在墙角哭泣,一辈子对自己难以忘怀?凭什么……凭什么在他不高兴的时候,别人可以如此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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