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思义强制镇定了下来,安慰自己,世界上巧合的事有很多,不可能会被自己遇上。
那个人为了避免不必要了麻烦,所以都穿灰色的衣服和斗笠,而这样的人有很多,而同样的身形的人,同样有很多,巧合,一定是巧合。
思义有些颤抖的坐了下来,他想要逃跑,但却挪不动脚,有些恍惚的叫了些茶水。
眼睛不时的瞟向那个灰衣男子,不巧的事,当风刮过时,掀起了灰衣男子斗笠的纱帘,露出了他的下巴和嘴唇。
那个人的一切思义熟悉无比,几乎在看到的同时,思义就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他,他眼睛不由睁大,已经失了以往了冷静。
好像是为了印证答案,灰衣男子将斗笠的纱帘撩起,看向思义。
那一刻他好像感觉到,自己的心上插的那把刀,在他心上搅动起来,让思义痛得浑身颤抖起来。
是你!真的是你!
曾经这个人占满了思义心中所有了空间,他倾尽所有都没能得到他的爱。
思义永远忘不了,看见这个人第一眼时,从见到他的时候自己的心便为他跳动,这个人就是一枝傲然绝世的冰莲,只能远远的观望;是一座耸入云霄的高山,只能卑微的仰望。自己入蝼蚁一般匍匐在他脚边,他却从来就不屑。
这个人他有着沧海竭,天地崩都不及他容貌带给人的震撼。
他的眼睛就像蕴含了千年的寒霜,明明那么刺骨,却又美得神秘,总有人想要穿透他眼中的寒霜,看到他寒霜之后,美丽的风景。
他的眉就像蕴含了世间煞气,明明那么阴冷,却又俊得肆意,总有人想要抚开他眉中煞气,看到他煞气遮盖的,绮丽的风景。
他的脸棱角分明,肌肤光彩照人,他的鼻子总是高挺,便如他的背一般,总是苍劲挺拔,他的嘴唇,那么好看,嘴角却从来不爱上翘,便如他人一般,从来都不苟言笑。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有着世间最好看的面貌,却有着世间最硬的一颗心。
时间可以改变他的一切,却改变不了他的心,他的心在时间的流失中,只会变得越来越硬。
就是这样的人他爱了一生,痛了一生。
清平,清平,傅清平。
☆、第三十四章
这个名字就像融入了他的血液里,刻在了他的骨头里,种在了他的脑海里,纵使沧海桑田也不能忘却。
每每念起这个名字,他便就像不能承受一般,血液加快,心跳加快,就连骨头都要断裂一般,这个名字太沉重,都不敢在脑海里想出来,因为害怕承受不起。
可是,现在这个名字的主人,他就在自己面前,而自己却必须将这个名字从血液中去掉,从骨头上刮掉,从脑海里拔掉,这些怎么能做得到?
只有死才可以,所以思义已经死了,他的爱完整了,他从爱上这个人开始,直到生命结束,依然还爱着他。
但是现在他有还是活着了,所以他必须将他从生命中剔除,就算痛得麻木,也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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