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苏已经n年没有用中国的厨房做过饭菜了,而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那就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舒蝤鴵裻
虽然说晓苏小时候是在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的,后来高中时又再次回到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了三年,但是,爷爷那个所谓的农村又不是真正的农村。
爷爷所在的老家县城很小,就几条街而已,还不如滨海市里的某个村,可即使是这么小的县城,它也算当地的一个小城市。
所以晓苏在爷爷身边生活时,毕竟还是住在街上的,以前小的时候爷爷家厨房里是烧蜂窝煤的,后来她回去读高中,爷爷家也烧煤气了。
当然,这不是说晓苏就从来没有见过中国式大灶,其实小的时候,跟爷爷一起去过乡下亲戚家,也曾亲眼目睹过亲戚家的人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濉。本书首发[熬夜看书]无弹窗阅读
就是凭借着仅有的一点曾经观摩过的经验,晓苏开始了自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中国式大灶的做饭菜经历。
而周非池好像对中国式大灶也很陌生,所以别说让他来做饭菜,就是让他烧个火,他都是一边烧火一边不停的流眼泪,因为那烟总是不往烟筒里钻而是不停的朝门口涌出来,熏得他眼睛受不了。
当然,这样的浓烟滚滚,同样也熏得晓苏的眼睛受不了,所以他们这餐晚饭就是在不停的流泪中艰难的做出来的催。
足足耗时两个半小时,俩人齐心协力,终于做出了三菜一汤,只不过俩人都像小花猫一样,脸上都涂满了黑烟灰。
晓苏看着木条餐桌上的三菜一汤,忍不住心惊胆战,**蛋给她煎得黑的多黄的少,所以西红柿炒**蛋就不是黄配红而成了黑配红了。
辣椒回锅倒是有模有样的,不过那辣椒太绿还没褪『色』,估计没有炒熟,醋辣白菜更是变了颜『色』,这是因为到醋的时候恰好一大片浓烟滚出来,熏得她的眼睛睁不开,所以慌『乱』间就把一瓶醋倒了一半进去了。
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那个汤,丸香菇汤,因为这都是放水里直接煮出来就好了,而且又是最后做的一个菜,那时周非池烧火已经有些经验了,所幸这个汤没遭什么难。
而主食,白米饭,好吧,这个是在晓苏洗菜切菜时周非池折腾的,他说煮米饭是最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就包了,不让晓苏动手。
煮米饭的确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真正要煮出一碗不软不硬的米饭其实是非常要功力的,所以周非池这种菜鸟煮的米饭,就只能是干不干稀不稀,而且里面的米粒还有些没有煮熟。
饭菜做得如此的艰难和辛苦,不过却远不如吃的时候的辛苦和艰难,因为,本就是难以下咽。
当周非池拿出红酒和蜡烛出来时,晓苏心里就默哀了一分钟,忍不住弱弱的问了句:“这样要『色』相没『色』相要卖相没卖相的饭菜值得用蜡烛和红酒相伴吗?”
“值得,绝对值得!”周非池一边掏出打火机来把蜡烛点上一边回答着:“这是周非池和顾晓苏一起合作煮出来的饭菜,肯定要用红酒和蜡烛相伴了,否则的话岂不是浪费了这么美的三菜一汤?”
晓苏是服了周非池了,蜡烛点燃,红酒倒上,房间里电灯关了,漆黑的房间顷刻间就显得无比的温馨浪漫起来。
“来,顾晓苏,为我们的通力合作喝上一杯!”周非池举起注入一半的红酒高脚杯,和晓苏在空中碰了一下。
“嘡”两只水晶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在这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的郊外悠扬绵长。
事实证明,用餐的过程远比做餐的过程要艰难痛苦十倍都不止,煎糊了的**蛋本就是苦的,西红柿是酸的,酸苦味本就咽不下去。
酸辣白菜就更加不用说了,承蒙那半瓶醋的功劳,这白菜已经酸得无法入口了,而那被大火呛得黑黑的辣椒却是半点辣味都没有了。
辣椒回锅的五花没有炼出油来,白亮亮的肥看着让人胆战心惊,而没有炒熟的辣椒送进嘴里一咬,却是辣的眼泪双滚。
好吧,对于这三个菜,晓苏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于是只能朝那汤下嘴,丸好在煮熟了,原本就带着味道的,香菇虽然少了点盐,不过勉强能接受。本书首发[熬夜看书]无弹窗阅读
只是那大米饭,着实煮成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晓苏勉强给自己盛了点,就着香菇丸一起硬往下咽。
到是周非池,不知道他平时是不是大鱼大吃多了,或者是味觉不够灵敏,他一直在说好吃好吃,把晓苏不吃的那三个菜都放到自己的跟前,然后用筷子夹起来毫不犹豫的往嘴里送。
晓苏看着那大口大口吃菜的周非池瞪目结舌,那么难吃的菜,周非池是怎么吃下去的?
要不要这么给面子?
周非池好像是注意到了她的神『色』,然后一边吃那酸死人不偿命的白菜一边很自然的说:“其实这不算难吃,至少有味道不是吗?而我曾经有断时间,本是连菜都见不到,每天都只能吃光光的白米饭,那时蔬菜对我来说,几乎是一种极其奢侈的东西”
原来周非池三岁时就跟着父亲去了西北靠近沙漠的地方淘金,那地方夏秋还可以,多少有些蔬菜水果,而一旦进入冬天,蔬菜水果绝迹,于是白米饭或者干馒头就是一日三餐的主打,偶尔有客人或者过节什么的,才能吃上酸菜或者土豆片。
这样的日子周非池在西北过了8年,直到11岁才回来,也就是在那一年『』班到了晓苏的学校,他们做了同学。
“顾晓苏,你不知道,同样是季家人,同样是季家的孩子,仅仅只是因为我是第二个出生的,于是我就要被赶出家门,仅仅因为”
周非池说道这里又拿起红酒给自己的酒杯里注入半杯红酒,然后微眯着眼睛说:“你知道吗,我在西北受苦受难的时候,季非墨他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我每天只能啃干馒头的时候,他却在家里这不吃那不吃的挑三拣四,听说他挑食得厉害,金针菇的部没去除干净他都不吃这他妈就是人的命我天生就是他的小弟,天生就是为他背黑锅的命,我”
周非池说到这里打住了,目光愣愣的看着晓苏,眼神里却全都是歉意,伸手过来,抓住她的手,醉眼朦胧的开口:“顾晓苏,对不起,你初三那年,我真tmd混账!”
周非池说到这里,扬起手就朝自己的脸颊上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
晓苏吓了一大跳,即刻伸手过来抓住他欲再次朝自己脸颊上打耳光的手。
“都过去了,”晓苏急急忙忙的对他说:“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其实你不提我已经忘记了,人生的路原本就不平坦,而且我觉得回到县城读高中也没什么不好,那地方民风淳朴,我的高中生涯很平静也很愉快,而且我当年还考了省状元呢,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对对对,因祸得福,”周非池迅速的接过晓苏的话来,朝她竖起大拇指赞赏的道:“因祸得福这个成语极了,来来来,我们吃菜我们喝酒,这样的美好时光,烛光红酒,说那些过去真是大煞风景,让那些苦难的日子都离我们远点吧,愿我们以后的每一天都春光灿烂。”
“噗”晓苏听了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总觉得春光灿烂后面应该接的是猪八戒,而季非墨曾经给她起的外号就是猪八戒。
时光静谧,烛光摇曳,一瓶红酒,三菜一汤,甚至连那半生不熟的米饭,在不知不觉中都被他们来吃了个一干二净。
晓苏确实有些醉了,陈年的法国红酒,后劲很大,酸辣白菜里太多的醋,吃下去不仅她的胃是酸的,心都是酸的,蜡烛的烟熏得她有些想流泪。
而周非池好像也醉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到一部老式的留声机边,放了一张光碟进去,接着猫王的歌声就在这静谧的夜里流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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