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即将走到急诊室门口时,他的脚步又停滞了一下,看了眼不远处装着的atm自动柜员机,想了想,随即又转身朝自动柜员机走去。
晓苏是借医院前台的电话打的,随着季非墨的电话挂断,她有些发愣的看着这话筒,一时间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借还是不借?
今天因为灿灿事发突然,她当时吓坏了,急急忙忙的只想着送灿灿来医院,慌乱中都没有顾得上楼去拿包,于是也就忘记了带钱了。
现在打电话让王妈送钱过来肯定是来不及了,因为不交钱,灿灿的药水就挂不上去,还在急诊室干熬着,她想让孩子早点把药水给挂上,所以慌乱中就想到刚才见到的季非墨,于是大脑里一下子翻出他以前的号码,病急乱投医,就把电话打给了他。
只是没有想到,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把电话给挂断了,想必是不会借钱给她的了。
她万般无奈,又赶紧给王妈打电话,让她用最快的速度打的送钱过来。
电话很快打通了,王妈也很快就接起了,可她刚开口,王妈就抢着说:“大小姐,我已经坐公交车过来了,可能还有两个站就到了,你没有给孩子带衣服粉尿不湿之类的,我现在给你送过来了”
“那王妈,你身上带钱没有?”晓苏急急忙忙的问了过去,不等王妈回答又赶紧说:“灿灿现在抢救,医院让我交三千,我刚才出门跑得急,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爸的手机又打不通”
“我身上只有几百块钱,那这样吧,大小姐,我马上到公交车站台就下车,然后打的回去拿了给你送过来”
晓苏挂了王妈的电话,心里越发的着急,等王妈下了公交车打的回去拿了钱再打的过来,恐怕得一个小时之后,灿灿本就等不了。
于是,她又咬着牙再次拨季非墨的电话,电话依然很快就通了,不过却一直响着没有人接,晓苏心里一愣,正在疑惑,前台的护士却用手推了她的手臂一下。
她抬起头来,这才看见季非墨已经走进急诊室来了,正站在一米开外的急诊室门口看着她,而他的手里,此时正捏着一叠薄薄的粉色纸钞。
晓苏把手里的话筒放下来,赶紧朝他走过去,在距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下来望着季非墨,见他把钱递过来,她本能的伸手去接——
只是,在她的手即将触到粉色的纸钞时,季非墨的手却突然松了。
而这个位置,正对着急诊室的大门口,门外的风吹来,那散落的几十张粉色的纸钞,就在空中像蝴蝶一样的飞舞着,再慢慢的飘落在冰冷无温的地板上。
晓苏的脸上稍微愕然了一下,低头看了看飘落在周围的粉色的纸钞,又扭头看了眼转角处还亮着红灯的急救室,想着急诊室里等着药水救命的灿灿和急诊室门口眼巴巴望着急诊室门的熠熠,耳边响起的是刚才医生说的话:“赶紧去交钱,孩子情况不乐观”
她看了眼站在那里一脸冷漠的季非墨,终于慢慢的蹲下身来,伸出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指,一张又一张的,却又非常快速的拣着这些粉色的纸钞。
季非墨就站在那里,靠在急诊室的大门框,看着蹲在地上一张一张捡纸钞的女人,急诊大厅的门大开着,大白天都亮着灯,光线很好,这有助于他把她看得很清楚。顾晓苏蹲在地上,身上穿着一件两年前的衣服,深色牛仔裤看不出新旧,脚上那双看不出品牌的帆布鞋边却是磨破了的。
而她的头顶,干枯蓬松没有光泽的头发用橡皮筋随便的扎了个马尾绑在脑后,原本柔顺乌黑油亮的头发早就不见踪影,曾经让他百看不厌的,跟红苹果似的肌肤黯淡得像放了几年的旧塑料一样,哑然无光。
还有那正不停拣着纸钞的手指,曾经欣长纤细柔滑的手指,此时也皮皱皱的,隐隐约约的能看见指关节,手背上的肌肤看上去糙无比,估计是长年没有保养的缘故。
他曾想过无数次再见到她时她是个什么样子,当然其中不乏包括她因为结婚生子变成一个平庸的妇人,只是,他没有想到,顾晓苏会平庸成这个样子,这完全在他幻想之外。
不管怎么说,她是一个部长千金,她怎么平庸也就成一个穿金戴银的庸脂俗粉而已,可看现在的她,看她那捡钱的速度和动作,完全就是一副要钱不要脸的样子,他心里忍不住又痛恨起来。
是谁,把一个原本优雅的,高贵的,美丽得如同向日葵一样的顾晓苏变成这样一个俗不可耐的女人?那个该死的男人,他为什么不知道珍惜她?
看见还在捡钱的女人,看她那认真的样子,他心里的痛恨愈加的大了起来,看见她已经捡完其它地方,这时居然来捡他脚跟前的两张纸钞,他心里无比的愤怒和痛恨。
于是忍不住抬起脚,又把她辛辛苦苦捡起来的钱给一脚踢飞了去,然后迅速的转身,朝急诊室的门外走去,他再也不要见到她,永远都不要见到她!
顾晓苏,该死的顾晓苏!
她为什么是这个样子回来的?她为什么不是一手得意的牵着她的老公一手得意的牵着她漂亮可爱的孩子回来的?
可就算她是这个样子回来的,她也不用在他面前如此的低姿态吧?
她完全可以高昂着头,看都不看那满地的粉色钞票一眼,一脸倔强一脸高傲一脸坚定的对他说:“季非墨,我是问你借钱,不是问你要钱,我不是乞丐,钱对我很重要,但是尊严对我更加重要!”
然后,她说完这句话,即刻抬头挺,骄傲的转身,看都不看他一眼,脚踩着那些粉色的纸钞扬长而去。
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写的吗?男主和女主分手了,那么三五年后,女主再次回来,肯定是风光归来,然后在男主面前高高在上,几乎要把所有的男主都踩进泥泞里去。
有个叫胡杨三生的不入流小言,曾经写了部叫着什么《克妻总裁》的小说,里面的女主角章子君没有家底没有任何背景,人家都能在逃离男主后混成一个国际时装设计师荣誉归来,把里面的男主反虐的跟孙子似的。
而她顾晓苏呢,堂堂一个部长千金,貌似什么都没有混到,就混了两个病孩子?
这就是小说和现实的差别,那个胡杨三生笔下的章子君那样的场景就只能出现在狗血的小言里,而现实生活中的女主呢,恐怕就是顾晓苏所演绎的这种吧?
算了算了,季非墨,你今天发的哪门子神经了,不就是一个顾晓苏吗?她现在被别的男人抛弃了,而且又老又丑又俗不可耐,你有必要在心里辗转反侧的为她伤春悲秋吗?
没必要,完全没有必要!
这样想着,他迅速的跳上自己的车,快速的朝着医院大门口开去,心里想着的是迅速的离开,离她越远越好,最好是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到她。
然而,他的车开出医院大门口疾驰一段路后又停了下来,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心里,居然有一种不甘心的情绪涌上来。
两年前,他已经什么都不计较了,只想着和她好好的结婚过日子,甚至,还想着和她一起生个属于他们的孩子,而且,她也的确怀了他们俩的孩子。
他承认那天背着她去和顾明珠举行那个婚礼不对,可他在那个婚礼结束后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给她,其实就是怕万一有狗仔偷/拍到了,他得第一时间跟她说,让她什么都不要去相信,他马上就过去接她,下午三点出发,先去民政局领证,领了证就去香格里拉酒店举行婚礼,婚礼结束后就回东部海岸的公寓,那是他给她准备的惊喜。
只是,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他都设想得太美好,她居然不接他的电话,甚至还逃婚了,而他最不能接受的是,她居然是在4月30号那天就已经做了人工流产手术了,也就是说,在他向她求婚之前,他们的孩子其实就已经不在她肚子里了。
他相信她的逃婚并不是因为他和顾明珠举行了婚礼,因为他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报道都还没有报出来,收音机最快是婚礼结束后半个小时播报出来的,而顾家没有收音机,只有电视机,而电视则是一个小时后才播报出来的,而一个小时之后,她人已经在机场了。
想到这里,他又用手揉捏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只觉得自己的大脑超级混乱,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去想这些,而且想这些又还有什么用?
终于,轻叹一声,再次慢慢的开上车,在街头游荡着,不知道该把车开向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哪里?因为他这会儿居然失去了目标。
车开得慢的人自然是靠边开车,以免阻挡后面开得快的人,路边有一对男女在边走边大声的吵架,他心情好,居然摇下车窗来。
只听那男人在对那女人吼着:“你要是敢跟老子分手去嫁给那个野男人,我就诅咒你以后生个儿子没屁/眼,生个女儿是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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