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祖父常唱的一首诗。”卫玉楠道。
“哦?什么诗?”赵信问道。
卫玉楠放下酒杯,手指点着桌面,打着拍子,轻声唱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卫玉楠唱完一句之后,余柏林、赵信和陈磊纷纷从第二句开始,加入进来,一起唱和道:“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四人的声音加在一起,即使并未故意高声歌唱,也足以让楼上楼下的人听到。
在第三句的时候,已经有不同声音加入进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渐渐,歌声越来越大,唱和的人越来越多。楼外的百姓,或许并不知道这首《诗经》中的《秦风·无衣》,但歌中的感情却是能体会到的。而且诗句并不生僻,多听几遍,就能听明白唱的什么。
或许是歌声太激昂,也或许是百姓们需要用什么来表达心中的敬仰和激动之情——在文宗继位的十几年中,晖朝从无人敢犯边,到了每年必有战事。从常胜不败,到维持和平都渐渐艰难。
因高祖定都北边,京中百姓们并不像那些曾经定都在南边的百姓们一样,对边疆战事漠不关心。
若边疆攻破,很快敌寇的铁骑就会兵临京城城下。
百姓们听着惨烈的边疆战事,心中惶恐愤怒,可想而知。
如今,他们终于迎来了难得的大胜。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百姓们仰首高唱着。他们的音调并不标准,他们的唱腔并不华丽,但所有人的声音集聚在一起之时,声浪阵阵,冲击着人们的心灵。
骑着马的大臣们和步行的士兵们频频往两边望着,一些将士们的眼圈渐渐红了。
他们的胸挺的更直。
终于,终于能用一场大胜,来面对晖朝的百姓,来祭奠战死的同袍。
余柏林等人未曾想到,他们四人的歌声,居然会带动这么多百姓的情绪。
余柏林低头看着街上人头攒动,心中不由升起一股豪情,他将杯中淡酒一饮而尽,道:“若我能入仕,必不让朝中蠹虫再危害边疆将士。”
“好!”卫玉楠给余柏林将酒杯重新添满后,击掌笑道,“我弃武从文,就是为了能站在文臣中为武官说句公道话。我敬长青一杯。”
“你们两怎么就喝上了。”赵信懒洋洋道,“虽然我诗书传家,但这件事也得算我一份。”
“边疆将士护卫边疆,护卫晖朝百姓。我等入仕,自当为其后盾。”陈磊将酒掺满,双手举起酒杯道,“请!”
“请!”
后史官不止如何得知此次聚会,史书记载,晖朝四位比武将更为坚定的主战派,就是在次结盟。
而在外国史书记载,晖朝臭名昭彰的战争狂人,就是在这次聚会中臭味相投,暗中制定祸害世界的机会。
而对于这四个年轻人而言,不过是定下了一个,护住在边疆流血牺牲的将士们,让他们流血不流泪的誓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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