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番外一
第一次见陈胜是在警局。
他其实不知道。当时秦哥的案子就是我们分局接手的,他像个愤青一样在警局里吵吵。我的顶头上司峰哥叫我去看看,我还没去呢,他拽着秦哥走了。
我从警局的窗子里看见他骂骂咧咧的上车。
怎么有人比我们干警察的还喜欢讲粗话呢。当时这样想。
第二次是坐他的车。骂了一路,他骂人的时候我就认出来了,毕竟事出有因,我也没太计较。他也是傻,走这条路不是市政府就是公安局,去这两个地方的人无论谁都在他一棍子打死骂成狗的范围内。也不知道想想。忍不住回他了一句,暴露了身份。果然慌了。慌的时候像个高中生一样,我才注意到他年纪不大。只是个子高显得块儿大而已。
第三次是被他送去医院。看出来他是没啥心眼的人,莫名就挺放心让他去家里跟我妈报个平安,顺便撒个谎。可是这孩子不会撒谎,还是叫我妈看出来了。不过也不怪他,我妈已经百炼成钢多少年了。我在他手机里存了自己的号码,当时只是觉得知道一个值得信任的司机的电话总会有用的。
第四次见他,准确的说见到他的照片,是在局里开会的大屏幕上。陈胜,二十四岁,出租车司机,部队转业,和走私嫌疑犯于晨光有密切的联系。他那张脸放大在屏幕上,非常端正清秀。峰哥安排我去接近他,这才有了第五次的见面。
那个墓,是我在部队时候的战友。出来之后做的是卧底,牺牲之后一直没确认身份。那天早晨我才接到电话,他被追认为烈士了。直到他去世,我都以为他自甘堕落混成了走私犯。他坐车从来都只坐副驾驶。陈胜在旁边看着我哭。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在他面前哭是可以的。就是觉得他能懂我。
峰哥派我去接近他,我问要做到什么程度。峰哥白了我一眼丢给我一句“到你俩能光屁股一起睡觉。”峰哥说话一向这样。说者无心,我听了还是有点心慌。我不是gay,男的女的都行吧,跟女的可能时间长点。陈胜趴在我病床旁边睡觉的时候,我有那么一点动心的。就装喝醉酒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对,是装的。越刻意接近他越觉得他可爱,越来越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带着任务去接近他,什么时候是情不自禁的亲近他了。
他倒在血泊里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心疼。他头朝下,血在他脑袋旁边洇成了一个血湖。我把他抱在怀里,心疼得难以自拔。他像女孩儿一样轻。想保护他。
喜欢他喜欢的不行,恨不得天天看见他。
但是这种喜欢没有一点□□,像初中生一样单纯的喜欢。
直到什么时候呢。一起吃饭吧,偏过头就能看见他的嘴一动一动的,他的嘴唇颜色非常艳,鬓角的地方有一层细细的绒毛。我狠狠的硬了。“要不我还去你家睡,明早一起吃早饭吧。”是真心的。他慌了。我懂,第一次喜欢男人的时候,我也慌过。他捂着嘴讲废话的样子真可爱。
我想我爱上他了。
我知道陈胜之前没喜欢过男人,得慢慢来。我有耐心。
那个时候想要是没有这个案子就好了。
陈胜拿他那大哥当亲人待,我想去取代他,让陈胜能依靠我。但我发现陈胜把对奶奶的感情投射到于晨光身上了。
要是他知道我接近他是为了抓住他视为亲人的大哥的把柄,会怎么想。
对不起。
但我是真的爱你的。
他哭了,我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他总有一天会知道的。我想要在他知道之前抽身出来,趁他还没陷得那么深。可是晚了,我自己都陷进去了,怎么抽得了身。他还是知道了。
他走了。
他说从没有认真过。我不信。但我没有勇气去找他,是我对不起他。
每天中午,再也没有人开着车,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叫我去吃饭了。
我开始抽他抽的烟,很呛人,但是多少能有点他的味道。
后来我结婚了,我以为我能借这个机会忘了他。但是我错了,我只是又多耽误了一个人。
不是说人一生要爱许多人吗。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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