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记住了么?”
“记不住。”金酒十别过头,孩子气的说了这一句。
亲姐在后头发出一串轻笑声,“记不住,是打算永远怀念你姐我吗?”
“谁要怀念你?”金酒十又转过头对她吼了句,对上亲姐那双狭长的眼睛,一瞬间看到那对黝黑的眼眸如同深潭般幽静,纵容又宠溺。这才意识到不管自己怎么看她,亲姐从来都像看小孩儿似的看待自己。
他很想抱一抱她瘦削的肩膀,用她冰凉的手擦去自己眼底的热泪,作为一个比她小几岁的弟弟,真正在她面前当一回小孩子,却又不自觉地憋回泪光,又像堵门板似的站到她跟前,夺走她手里的烟,“爸妈和食一怎么样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还活着,人活着,心就是热的,你要是觉得冷,我陪着你。不管你是想住在那栋老楼还是住在哪儿,有我在,你的家就还在。”
金酒十感觉这话有点儿矫情,因此说起来语气也是硬邦邦,说完就顶着他苦大仇深的脸走掉。
金酒九被弟弟别扭的性格逗得笑了好一会儿,笑到中途止不住咳嗽起来,旁边的九一拢起她的长发,熟练地给她扎了个马尾辫。金酒九抬头去看,应上九一波澜不惊的双眼,她又对他笑了,九一只牵起她的手吻了吻她的指尖,继而掀开衣摆,把她冰块儿似的手塞进了衣服里,贴着肉暖起来。
第59章九爷
金酒九的衣柜里一水儿的大衣,春夏秋冬,各种布料颜色,各种款式,清一色过膝。她穿外套只穿大衣,不管什么款式吧,看得多了总还是有些单调。
作为一个女孩子,金酒九小时候还是挺知道臭美的,她妈天仙小扒扒就臭美,自然也把这基因遗传给了她。金酒九喜欢穿纯色的裙子,其实也喜欢带花儿的,小家碧玉,温婉柔和,春天般的感觉。但不知为什么,她从小穿带花儿的衣服就有种违和感。长大后想想,估摸自己起小就有独霸天下的气质,春天不起来。
又因身高在那儿摆着,隔三岔五要捅个人打个架之类的,还是大衣合适。系上扣子可当裙子,解开扣子方便行动。
九一初次见到金酒九,是在朝鲜的平壤火车站,一个寒冷的冬天泛起薄雾的清早,金酒九在两位朝鲜军人和两个手下的陪同下,着一身黑大衣踏下蓝皮火车。
她那一头长发略显凌乱的随意之态,里面是纯白的鸡心领布衫,下着一条皮裤,和一双尖头的漆面短靴。
风采过人,爽俐的令人眼前一亮。
一面朝他们走来,大衣的衣摆一面在她身后摇曳,那步伐比之世界名模还要落拓不羁,到了近前率先朝他前面的理事长伸出手,笑容得体,“金理事,好久不见。”
金理事是个积压颇深的老军人,对她却满脸和蔼,
“金小姐,您请。”
九一起初觉得这位金小姐大概当过兵,走路的姿态像,又不那么像。给人一种非常怪异而又神秘的感觉。后来理事长向她介绍自己时,这位金小姐才正眼看他。
就那一眼,九一就知道这个女人是杀过人的,应该说是杀惯人的。那种怪异的感觉就来源于此,气质里透着股邪性劲儿。看人的眼睛柔和明亮,可是那眼神非同一般,因为但凡见到陌生人,正常人免不得要稍微打量下对方的穿着和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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