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桢抬起头,一双血色双眸映入眼帘,下一刻,瞳孔溃散,他已没有了意识。
第4章向着森林前进
程维桢最近有些心不在焉。
几乎所有程氏的员工都发现了这一点,这位总裁最近才风风火火的准备开展新事业,一天恨不得当十天来用,属下工作稍有不慎都会被骂,每天都堪称生活在地狱里。然而最近两天,尤其是在会议上,经常能看见这位大老板在发呆。
“我说了,三天内解决这件事,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当然,即使走神,对于本职工作这位老板也依然敬业,“如果你不能完成,有很多人会愿意接替你的工作。”
拿着一叠报告的经理在他的威压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唯唯诺诺的听着,连额上的汗水顺着脸庞滴在地上也不敢擦拭一下。
“走吧,今天之内给我答复。”程维桢终于一挥手,放过了那个倒霉蛋,等办公室的门重新关严,才叹了口气,捏了捏眉心。这些天自己脾气的变化他不是没有察觉,分明计划都在顺利进行,但总觉得忘了些什么东西,而直觉隐隐告知他这件被忘记的事情非常重要,可无论如何回想,程维桢也想不出来。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个问题塞勒斯几天前也在想。
他是五代血族,是神秘的长寿者,是尊贵的血族亲王,甚至和三代以上血族一样,不惧怕阳光。但面对一个非常优秀的血奴,一个还没来得及成长起来的强者,竟然没能下得去手。
萨巴说过,血奴最好找又最难找,如果不讲究,随意一个人类都能作为血奴,而若是想要得到一个优秀的,更够增强血族力量的血奴,成百上万的人类中都有可能找不出一个。因此遇到合适的人类,不能下手都要创造下手的条件。
程维桢完全符合优秀血奴的标准,而已经恢复了一些力量的塞勒斯也有能力将他转化为血奴。但当他将人牵引到僻静的小巷,看着那双锋利的眸子中茫然的神色,獠牙已是不知不觉收了回去。
昂……占了人家的身体还要吃了人家的哥哥,这事做的好像有点不地道。
塞勒斯将这个极其人类的想法扔出大脑,决定先给程维桢打个标记,等对方更强大美味了再回来解决掉这顿美食。
反正也不会过期变质。
觉得自己简直聪明绝顶的血族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咬破指尖,挤出鲜血,在程维桢额头画下魔法阵,口中念着咒语,等最后一笔画下,法阵亮起了猩红色的光芒,片刻后血迹隐匿,男人的额头光洁如初。塞勒斯闭上眼睛,在心底呼唤,程维桢的位置迅速出现在脑海中,两个人之间也隐隐约约有了某种联系。
塞勒斯抿了抿嘴唇,漆黑的眼珠颜色逐渐淡化,猩红色充斥着整个眼眶:“现在回家,忘记与我有关的一切。萧瑶景参加了一个旅游团出去玩了,这几天不许去找他。”
程维桢僵硬的点了点头,顺从的离开了小巷。
看着他的背影,塞勒斯将受伤的手指含住,难得陷入沉思。
人类之于血族如同牛肉之于人类,血族是不会在意食物的想法,这一点放在塞勒斯身上也完全适用。可方才,分明直接吃了程维桢最方便合算,却莫名的放过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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