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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有缘。今日你我既然有缘碰着,又坐了一张桌子,这碗面大哥请了就是。”

来人把铜板放在桌上,没答话,只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要是十年前的沈恪,约莫吃了这个闭门羹就放弃搭讪的企图了。

但十年后的沈恪,修为没有多大长进,脸皮却厚了不止一层。这小兄弟他看了一眼就喜欢得紧,恨不得两人能顷刻一见如故抵足而谈你侬我侬。面条还可能扭着小身板从筷子上滑溜走呢,何况个大活人。一次捞不起是正常的,多夹几次,熟能生巧,再不济也能端碗喝口汤啊。

“小兄弟看着不像本地人士,难道是来这镇上看凌云大佛?”趁着面条被端上来的时候,沈恪机灵地抽出一双筷子递给对方,搭话道。

来人接过筷子。

指节被乌黑发亮的筷子衬托地愈发白皙,几乎晃花了沈恪的眼。

他揉了揉鼻子,再接再厉道:“那可真不赶巧了。近来这镇上要出大事,凌云大佛附近都不太平。小兄弟要是真的想看,还是歇上一段时日再去为妥。歇脚的地方就在对面……”

来人在听到这段话之后,终于给出了一个生动的反应。

他的手指没有离开竹筷,就着一个搁下筷子的动作和碗壁轻轻砰在一块儿,挑起的眉头显得更加年轻锐气。

“哦?”

沈恪伸指四下比划了一圈:“说是大佛的脑壳顶上有一把灵剑,这群人都是奔着那把剑来的。”

这个话题挑的不错,就算来人不是剑修,但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男人,总是对秘宝之类的有些兴趣。如沈恪所愿,对方皱眉问道:“什么剑?”

沈恪的修为不行,但打探消息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好。

“真要说起这把剑,那话可就长了。年头开春的时候,镇上的张大娘带着一家十来口子照例去拜大佛。大娘的儿媳妇刚怀上,走不了两步就要停下来歇一歇。这一歇可了不得。”

“这儿媳妇往树桩上一坐,抬头正准备擦汗,忽然看到西边的天上一道白光闪过。啧啧,那白光得有几个大汉抱起来那么粗,从天上一直挂到大佛脑门。一家人都吓懵了,没敢多留,赶忙回来镇上,把这事儿和大家一说。镇上正巧来了个行商……”

沈恪觑了来人一眼,见他目光并不落在自己身上,显然对这夸张的故事不怎么满意。他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道:“长话短说。过了些时日,外边来了几个打扮古怪的人,上佛顶上看了看,断定是出了异宝。再后头的传言可就多了,有说是王母娘娘熏衣的炉子被织女偷了掉下来的,有说是陆压道人换毛之后的长翎被天风吹下来的。不过依我看,最靠谱的说法还是……”

他有意卖了个关子。

“剑。”

“不是一把普通的灵剑。”沈恪也学那些剑修一般压低了嗓子,神秘道,“那是八百年前剑仙步虚的剑!”

作为一个半吊子的剑修,和其他初窥剑道的人一样,剑仙步虚在沈恪心中的地位是毋庸怀疑的。

八百年前的凌云大陆,修真法门花样百出,法修、丹修、体修、佛修、魔修……各有拥趸。而剑修不过是其中并不出彩的一种。

直到步虚一剑破天,证道飞升。

那一剑的光彩,贯穿了整个大陆,长达三个昼夜都没有消散。

自此之后,无数青年后学投身剑道修行。

而历来对剑修依托于死物,不能和天地融通的指责,也在那一剑飞升之后无声消弭。

练气、筑基期的剑修,比起其他修士,和天地的融通确实存在问题。他们不能像法修一样感悟天地元气,只能抱持自己的一剑,和江湖上的武人没有分别。

但一步入金丹,剑修开始能和自己的灵剑心意相通。若到了元婴期,便能凝聚剑气,在体内结成剑胎。到了那时,灵剑虽然是外物,却能和体内的剑气相互感应,不分彼此。从此一念至、剑便至。

剑修原本就无须和法修一样,去追寻虚无缥缈的天地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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