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与愿违,第二天早上起床,她居然还清楚记得梦中的影像,连被玫瑰花刺刺到的痛,都还留在脑海里;自己手腕上鲜红的血也还留在眼底。若说是过去的记忆,那手指刺痛的并不是自己,是另一个人,为什么她会记得?
甩甩头,决定想不通的事不要想,自己该做什么事就起床做,别再为一个梦烦恼得不知所措。
她梳洗完后,换上居家服饰──穿上牛仔裤,套上圆领衫,加件夹克就到楼下厨房准备早餐。
才走到楼梯口,便看到钟离朗身穿西装打扮整齐地从他房间出来;看样子已经准备好要去上班。
“用过早餐了吗?要不一起吃?我马上好。”她说。
“不必,我已经用过,要走了。”说完,他低着头往车库而去。
留璃皱了皱眉,虽没看清楚他的表情,却可以感受到他的心情好像不太好;也许是他的声音,或是他低下头的角度,让她感觉到。张了几次嘴,还是没敢问出来。
她想了想,虽然感情不是很好,但至少送他出门还不算太过亲密;于是她也走进车库,打算看着他出门。
没想到才进车库,眼角就扫到他的越野车里,居然有花的踪影。看得不是很清楚,但那样子明明是百合花的尖端──钟离朗居然在车里藏一束花!
打算送给谁?
她想要靠近车子看清楚一点,但钟离朗已经倒车出去,什么都看不见!
她咬唇,突然看见他摆在鞋柜上的公文包。若马上出声叫他,他可以听得见,但是……
她眼睛一转,想到一个法子,自己可以用这个公文包当借口,开车看他要去哪里,要把花送给谁?
想到立刻行动,她冲进家人活动室里,抢过自己的皮包、出来拿起他的公文包,立刻跳上车库那辆她从未开过的粉红色敞蓬跑车,快速地把车倒出去。
这阵子虽然都是易明接送自己,但她并不担心,因为拥有一张驾照就表示自己会开车。而且开车这种事一学会,就会成为本能永远不会忘记,和骑脚踏车一样。
幸好自己的技术不错,顺利地倒车出车道,迅速往钟离朗平日惯走的道路而去,在前面不远的红绿灯前,看到钟离朗的越野车排在第一辆;还好跟上了。
她有点兴奋,感觉上好像在作贼。其实理智上知道自己这样跟踪他是有点过分,但是心中的醋意支持她继续坚持;非得看到他把花送给谁不可!
戴上太阳眼镜,按个按钮将软式车顶拉上,再从皮包中拉出常备的丝巾将自己的头包起来,如此一来,就算钟离朗从后照镜中看见自己的车子,也看不出开车的是不是她。
钟离朗的车上了高速公路,她也不远不近隔了五辆车跟着他上公路,然后一路跟到邻市──工业市下了交流道。
他为什么来这个地方?若她没记错的话,这里大都是工业区,市里很少住家及商店。
不过,感到莫名其妙的她,还是紧紧咬着他的车尾不放,非要见到他把花送给谁不可。
可是……
****我一直告诉自己,要当写手就不可以有玻璃心,一碰就碎,但还是会心痛啊……起点有和我一样的作者吗?我保证,下一本一定比这一本更加进步,每一本都要进步,直到我成为‘作家’!一个书写得非常好看的‘速作家’!。
第61章跟踪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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